㈠ 用工單位交社保,不簽勞動合同,與勞務派遣公司簽合同,不交社保,這樣合法嗎
用人單位與員工簽來訂勞務源派遣合同不交社保是不合法的。被派遣員工與勞務派遣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勞務派遣企業應當依法為被派遣員工建立社會保險關系。在勞務派遣法律關系中,勞務公司是用人單位,勞務公司應當承擔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法律義務,其中包括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如果沒有按照規定幫勞動者繳納保險的行為是違法的。
㈡ 公司簽合同不交保險違法嗎
公司簽合同不交保險違法嗎?
肯定違法的.
你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專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屬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系,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只能補交社保,卻不能以返現金的形式.
㈢ 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合同不買社保合法嘛
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抄後,卻沒有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規定: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㈣ 給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書]了,單位可以不給員工交社保么
最普遍的介紹:合同問題
特點是什麼:社保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合同法
其它含義: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繳納社保,三險一金。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不交納,違法。可電話匿名舉報,或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㈤ 公司跟員工簽了勞動合同但不買社保違法嗎
單位違法。繳納社保是單位的法定義務,單位必須繳納社保。
㈥ 簽了勞動合同後不交社會保險行嗎
社會保險法規定所有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都要參加社會保險,如果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都應該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個人是無權決定是否參加社會保險的。
㈦ 公司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合同上註明不買社保合法嗎
不合法。社保條款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版下條款:權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法》
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