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是長沙某公司員工,公司己有十八個月沒給買社保,現在公司還可補繳上嗎
勞動者公司上班,而且公司也購買社保,但後面沒有按期繳納社保的,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社保費用。
但公司從勞動者進入公司後就沒有購買社保的,可以反映到就業局解決,申請賠償。
2. 在公司幹了18個月沒有給員工交社保合同沒有到期,公司只勸退不提賠償,勞動者該怎麼跟公司要求賠償
您好:
一:公司沒給員工繳納社保,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公司補交社保。
二:你工作18個月可以額外得到兩個月的經濟補償,也就是要多發你2個月的平均工資。
祝好運!
3. 我在現在公司18個月了,從沒有給我買社保我該怎樣維護我的權利,希望詳細一點解答,我打算離開公司。
這是違法行為,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老闆不給我們上社會保險怎麼辦?內」針對這個曾讓勞動容者最為困惑的問題,《社會保險法》賦予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必要的強制徵收手段,包括查詢用人單位存款賬戶,從用人單位存款賬戶直接劃撥社會保險費,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等。對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提醒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預期仍不繳納的,將被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4. 新公司必須一個月之內辦理社保嗎不辦理會怎麼樣
理論上是這樣,但如果沒有糾紛投訴,不會主動要求你去辦理。如暫時無人在新公司投保,也確實不必去開戶。
5. 在現在公司18個月了,從沒有給我買社保我該怎樣維護我的權利,
給當地的社保寫封信或者打電話,(他們有專門的稽查部)說公司沒有給我上社內保容,有個前提,你一定要有合同, 沒有合同的話,也要有能證明你那段時間在公司工作的證據,稽查部門會到你公司稽查的,屬實的話:沒有上社保的員工全部補繳上,並處罰公司
6. 公司五個多月不繳納社保合法嗎
公司沒有及時給員工繳納社保和醫保。導致員工在住院時沒有享受到國家的醫保報銷政策。單位應該給予補償。
7. 工作18個月了,公司為給辦理社保,我可以要求補辦嗎
你只能去深圳勞動部門去告
8. 企業18個月沒交養老金了,該怎麼辦呢
如果單位給不出不繳費合理理由,就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單位補交,繳納社保的個人主張。
9. 公司18個月沒發工資,5年多沒買社保離職有補償嗎
員工以單位拖欠工資未繳納社保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要求單位結清工資,並補繳社保之後要求單位承擔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即可。經濟補償按照每工作滿一年一個月本人工資執行。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0. 上家公司有幾個月沒給上社保,能補么
社保規定補繳日期不可以早於公司注冊日期。勞動仲裁的關鍵是證據,你是否有合同在手?如果有應該可以主張4月到8月的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