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一年多了沒給購買社保怎麼辦
如果你想繼續幹下去,那就跟老闆好好商量,協商解決。
如果不想,去勞動糾察大隊,讓他們出面。或者去申請仲裁。
有個問題必須注意,你要保留所有能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的文件。例如合同、工作證等東西。
⑵ 工作一年公司未交社保怎麼辦
問:試用期公司不予繳納社會保險合法嗎?答:試用期盡管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協商約定的考察期,但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勞動者實際上已經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這是因為,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根據上述法律可以看出,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必須給予勞動者相應的勞動報酬,必須為勞動者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企業不為試用期勞動者繳納社保屬「欠保」違法行為。社會保險是國家為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規直接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雙方當事人不得自由協商。因此社會保險是否繳納、如何繳納都不是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即使雙方有書面約定,只要與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相違背,約定也是違法的,定約雙方還是應該按照法律法規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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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公司第一年沒有給我交社保怎麼辦
每年的9-11月是交社保時間,社保局不收錢他也沒法子啊,不用為難他了
⑷ 上班一年了,沒有簽勞動合同,沒有買社保,我應該怎麼辦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買社保,可以要求簽勞動合同,補繳工作期間的回所有社保答,離職可要求公司給您經濟補償金。
1.要求簽勞動合同,且從建立勞動關系起已超過一個月,可以主張公司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從工作第二個月到第12個月的雙倍工資,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您可以獲得11個月的雙倍工資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求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保。如不補繳就用現金折算。《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解決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組織不能補辦導致其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因,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故可向人民法院提訴訟訟,要求用人單位予以賠償。
3.離職要求公司給您經濟補償金。按每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補償金,不滿6個月賠償 0.5 個月工資,滿6個月也算一個月工資。具體按照_實際工作時間來計算。
⑸ 在公司里交了一年多的社保沒有拿到社保卡怎麼辦
先在去社保局證查一下社保卡發卡進度。
一、參保人長時間拿不到社保卡主要有三個原因:社保卡是由省卡中心統一制卡,制卡流程、環節較多,正常制卡周期在3-5個月,制卡時間較長;制卡失敗,需要進行信息核實,再次重新制卡;尚未進行社保卡信息採集或已發卡到參保單位(社區)尚未領取。
二、制卡失敗是因為社保卡採集的信息與銀行或公安居民身份證登記的信息不一致,導致社保卡上的銀行卡開戶失敗。申領人在社保卡信息採集完成後,超過半年還沒拿到社保卡,就有可能是制卡失敗。
三、申領人在網上查詢到制卡失敗後,可以在查詢結果中查到發卡「合作銀行」,需到就近發卡合作銀行營業網點進行信息核實、更正。信息核實後,不管有沒有修改信息,參保人都要到社保卡就近網點進行信息二次核查登記才能再次進行制卡,或是按照市社保卡中心電話告知的處理流程辦理。
(5)到公司一年了沒社保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三章
製作管理
第一條
社會保障卡採用全國統一的卡面樣式,正面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字樣,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會保障號碼、持卡人照片、發卡單位等信息。
第二條
社會保障卡卡內文件結構劃分、控制密鑰載入、卡面印刷、個性化信息寫入等製作工作,由省級社會保障卡發行管理機構統一組織;省級不具備集中製作條件的,可交由發卡地市或第三方機構承辦。
第三條
發卡地區選定的承辦社會保障卡製作的第三方機構,應具備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的安全生產環境,在數據存放、傳輸、使用以及卡片運輸過程中具有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能夠保證社會保障卡數據和密鑰的安全。
第四條
初次制卡、更換供卡廠商和產品等情況下,均須通過正式制卡環境先行製作測試卡,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的標准符合性審核、安全性審核和跨地區通用性測試後,方可正式製作、發放。
第五條
發卡地區要按照方便持卡人的原則,制定科學、合理的發放流程,便捷地將社會保障卡發放到持卡人手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的通知
⑹ 工作一年多,公司沒給交社保怎麼辦
你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
未簽合同,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的工資(勞動合同版法第82條)
未繳納權社保,補繳(社保法)
辭職每年賠償個月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47條、87條)
希望你認清形勢,主動維護自己的權利。
怕人知道可以打12333匿名舉報。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