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病假期間廠里幫繳納的社保離職需要自己支付自己繳納的那部分錢嗎
社保分為個人繳納部分和單位繳納部分,病假期間只要沒解除勞動關系,單位就要繼續回為職工代扣代繳社保答,其中個人部分仍然是由職工自己承擔。所以假如單位幫你墊了個人部分,你是要還給單位的。但是單位的部分仍然是單位出,你不用還。另外病假期間單位仍然要照發基本工資,所以社保的個人部分從基本工資里扣的話一般就不存在墊付的問題。你最好把這些都弄清楚。
㈡ 員工請假日期超過15天,社保五險公司繳費部分是否員工應承擔勞動法有沒有明確規定謝謝!
無論員工請假多長時間,只要雙方建立了勞動關系,社保公司繳納部分都版是由公司來進行承權擔,員工只承擔個人承擔部分。勞動法對社保是否應有員工自己承擔並沒有規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2)病假社保單位交納部分由個人承擔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㈢ 職工病假期間社會保險怎麼交,是個人承擔全部嗎
職工病假期間,如果你是正常請假的,並且得到允許,那麼各種保險的繳納跟你正常上班期間是一樣的,並且病假工資最低不能少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
㈣ 在病假期間,社保由自己支付嗎
不是的,是公司支付的。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內問題的意見》容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第74條「企業富餘職工、請長假人員、請長病假人員、外借人員和帶薪上學人員,其社會保險費用仍按規定由原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繳納保險費期間計算為繳費年限。」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招用員工,必須繳納社會保險。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企業應當持續繳納。
㈤ 職工病假期間應由單位承擔的養老保險部分是否由職工個人承擔
職工抄病假期間應由單位承擔的養老保險部分也應當由用人單位來承擔,病假並不是用人單位不承擔應承擔部分的理由。用人單位將單位繳納部分從勞動者工資扣除屬於剋扣工資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5)病假社保單位交納部分由個人承擔擴展閱讀: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㈥ 員工請好幾月的病假,個人承擔的社保部份要如何處理。
這個分錄有問題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總額10000
)
貸:其他應付款--
社保:200(包含請內假人員的100)
應交容稅費--個稅:700
貸:現金
9100(包含扣了請假人員的100元社保)貸方
現金
就不應該包含100元的社保了吧,已經有(
其他應付款--
社保:200(包含請假人員的100)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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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我請病假了,單位依然給我繳納五險,我想問一下個人繳納的部分單位是怎麼處理的
請病假的來話,單位會給你發源一部分錢的。
你的五金個人部分單位會從你的工資里扣的。
如果你請病假沒有工資,只能等你上班後單位再從你的工資里扣。
如果你是職業病或工傷,拿單位會給你交納的,你也不用承擔費用。
㈧ 病假工資中扣除了社保我個人承擔的部分,是都可以辭職並要求賠償
病假工資中扣社保繳費個人部分,這屬於正常情況。你後面說的是啥意思?是問辭職後能主張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么?
我的回答是不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社保繳費個人部分是可以從工資中扣除的,你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享受病假工資待遇,但是並不能排除你的社保繳費義務,所以扣你社保繳費個人部分是可以的。因此,你辭職是不能主張經濟補償金的。
㈨ 職工請事假一個月,社保費中的公司部分應該由誰承擔
肯定是由公司承擔。職工請病假,按照規定還是有病假工資的。而社保費就是按照工資水平由個人和單位共同承擔,公司部分仍然由公司承擔。
㈩ 病假期間社保個人部分由誰繳
個人部分當然也是由員工個人來承擔的。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第74條:
「企業富餘職工、請長假人員、請長病假人員、外借人員和帶薪上學人員,其社會保險費用仍按規定由原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繳納保險費期間計算為繳費年限。」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招用員工,必須繳納社會保險。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企業應當持續繳納。
(10)病假社保單位交納部分由個人承擔擴展閱讀:
社保查詢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
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參考資料:網路—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