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沒在公司買社保,公司就沒有幫我買工傷險這樣合法嗎
你在公司上班,公司就應該為你交納社保,社保包括五險,其中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公司沒有幫你交工傷保險當然是不合法的。
『貳』 沒有交社保,如果出了工傷,公司是否賠償
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應當由用人單位向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職工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待遇辦理程序如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或鑒定職業病——確定賠償數額——執行。
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勞動關系不明確的應當先到勞動仲裁委申請確認勞動關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申請勞動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申請勞動仲裁,確定賠償數額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4、用人單位未按仲裁決定支付費用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叄』 公司沒買社保我的工傷怎麼賠償
購買了工傷保險,因工負傷時,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後,有工資收入補償,也是對因工負傷勞動者的醫療護理和生活照顧措施。(工傷險是由企業購買,個人不用承擔費用)
通常要經過工傷認定、工傷費用報銷、傷殘鑒定等程序。
工傷認定時要填寫工傷認定申請單,提供首診診斷證明、工傷員工身份證等材料,建議到當地工傷部門領取申請單及一應材料說明。
工傷醫療過程中,請工傷員工向醫療機構說明是工傷,醫院用葯的時候會注意,此時注意不要劃社保卡,走手工報銷流程,先全額支付醫療費用,再進行工傷報銷。
一般工傷報銷是100%的。當然這僅是醫療費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員工工資。如果傷殘定級,在解除(有些傷殘情況公司不能主動解除)或終止時還要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基金除支付醫療費用外,還要支付傷殘補助和傷殘醫療補助金。
『肆』 公司沒有給員工買社保,如何去做工傷鑒定
首先,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員工購買社保。盡管員工個人不願意購買,但公司都應該在招聘的時候告知員工必須購買。故,不購買的社保的員工如果沒有書面說明,發生糾紛時,公司會很吃虧。
其次,既然公司都沒有為這個員工購買社保了,就不要去申請工傷認定,因為認定下來了,沒購買社保的則由公司自己賠償。
第三,既然公司都已經全部墊付了醫療費用和治療期間的工資,也差不多賠償了相應的損失。故,就沒必要多此一舉再去給自己找麻煩,因為勞動局發現了會罰款的。
第四,建議最好是為員工購買社保,一旦出現了工傷事故,公司會減輕很多負擔。
『伍』 在廠里上班,老闆沒有買社保,工傷應該怎麼辦
如果也沒簽勞動合抄同的話請先確認勞襲動關系,確認勞動關系之後向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工傷之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之後在索賠,如果有勞動合同直接認定工傷。要保留好證據。同時建議你拿自己身份證去找主治醫生把患者名字確定為你的名字
『陸』 公司沒有給我買社保,出事故後我能否報工傷
工傷申報需要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申報,傷者本人或親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報,超過一個月未報,所有工傷待遇將由用人單位承擔。另外,上下班途中工傷必須有交通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才行。
『柒』 工傷時公司沒有買社保
公司沒有買社抄會保險出了工傷事故由用人單位支付相關費用。但是需要尋求證據以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勞動關系證明是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前提條件,沒有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無法進行工傷認定,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上崗證、工資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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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沒有辦理社保去可以工傷認定嗎
未繳納社保,可以向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內之後,可以構成傷殘的向容所屬地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1、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或者職工,在我市生產經營地發生事故傷害的,由生產經營地所在的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在我市多處生產經營地的,由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時生產經營地所屬地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2、對於尚未開展工傷認定工作的開發區內的工傷認定,由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地所屬行政區域的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開發區人社部門積極予以配合;
3、各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受理用人單位或者職工的工傷認定申請時,發現不屬於自己管轄范圍的,應積極主動為用人單位和職工聯系有管轄權的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