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簽了勞務合同的工人,公司會給繳納社保嗎
簽訂勞務合同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人,其本身是不被勞動法所保障,單位可以不給予購買社保。我們都知道勞動法保護勞動者的權益,那麼沒有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只是簽訂了勞務合同,可以要求單位繳納社保嗎?很遺憾,是不可能的,勞務合同不等於勞動合同,沒有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意味著不受勞動法保護,單位不夠嗎社保也是合法的。
勞務合同不受勞動法保護,單位是有權不給予購買社保。
B. 和單位簽的是勞務合同,可以要求交保險嗎
勞動合同是單位直接和勞動者簽定的合同,勞務合同是和勞務公司簽定合同後派往其他單位上班的(即是外派工),但你的勞動關系屬於勞務公司,一切福利待遇由勞務公司負責.
C. 簽訂勞務合同,用人單位需繳納養老保險嗎
需要交納五險。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內憑營業執容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D. 公司與員工簽定勞務協議還用給員工上社會保險嗎,
一、社會保險來是國家法定必須源繳納的,不繳納肯定是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的。就算職工出具書面意見自己不願繳納,由單位發放現金補貼,但因是違法的,仍然無效,職工仍有權主張單位補繳社保或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當然已發現金補貼可以退回,職工個人部分由職工繳納。
二、不繳社保,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仍得由單位承擔,職工生病怎辦?職工失業怎辦?職工生育保險政策如何落實?
三、職工不願繳保險,是職工看到了眼前利益(單位發社保補貼+職工個人部分不扣現拿多不少錢),作為單位應當向職工宣傳繳納社保的好處,職工只要對社保好處了解了,多數還是會繳的。再說,單位也可以表明態度,不願繳的不會社保補貼。
E. 公司想給簽勞務合同的員工交社保,可以嗎
可以,只要是公司的員工,就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這不是什麼想不想的問題,這是國家法回律規定得,企業必答須做的事情。
如果不為員工購買社保,最後被查出來是要被處罰的。還有現在有很多企業,要求員工簽訂什麼自願放棄購買社保這樣的文件,告訴你,完全沒有用。
為員工購買社保是企業的義務,而員工也有權利要求企業為自己購買社保。
F. 因為簽了勞務合同單位可以不給繳納社保嗎
可以,
勞務合同
是受合同法管理,勞動合同才受
勞動合同法
管理。
G. 簽的勞務合同,公司需要給員工交社保嗎
簽的勞務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給員工交社保的。
一、勞務合同一般是臨時的,回類似答承攬性質的,才是勞務合同,簽訂的勞務合同,雙方就不屬於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是可以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
二、如果雙方之間是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則必須給勞動者購買社保,否則,用人單位的行為就屬於違法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H. 簽訂勞務合同 用人單位需要交納養老保險嗎
簽訂勞務合同後單位需要強制給員工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