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投訴嗎
如果你掌握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保的證據(比如工資條上沒有扣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記錄)可以到當地區縣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違反勞動法規定沒有給員工辦理社保關系繳納五險
2. 工廠不買社保,去社保站投訴會受理嗎
會受理,但要想解決問題就得勞動仲裁。如果你有實際勞動關系證據,就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單位補繳、繳納社保的個人主張。
3. 投訴公司不繳社保,勞動監察大隊一直不處理,怎麼辦
可以多次投訴,多渠道進行維權。
(3)投訴公司不買社保會受理么擴展閱讀:人,可以從生物、精神與文化等各個層面來定義,或是這些層面定義的結合。生物學上,人被分類為人科人屬人種,2號染色體和猩猩甲條染色體著絲粒融合(平衡易位)締合模式接近度超過16N,並臂間多次倒位,其餘染色體都有很強的同源性,是一種高級動物。精神層面上,人被描述為能夠使用各種靈魂的概念,在宗教中這些靈魂被認為與神聖的力量或存在有關。文化人類學上,人被定義為能夠使用語言、具有復雜的社會組織與科技發展的生物。
4. 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辦投訴不了公司沒買社保社保局不受理!
如果你沒有合同,可能給日後維權的舉證帶來不便,工作期間注意收集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可以用在社保局列印並蓋章的社保清單、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銀行工資賬單、工作證、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工牌、工作服、工資條、請假條、考勤記錄、入職表、派工單、證人證言等來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在職期間還可以通過拍攝工作照、與用人單位交涉錄音(錄音應注意明確雙方身份,如「張三經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和以辦信用卡或申請廉租房為由請單位給你出工作證明等來為自己取證。
5. 單位不給員工買社保,可以向勞動局舉報嗎勞動局會對單位怎麼處罰呢
如果是私人單位那就算了吧,你舉報了也沒多大用,而且你工作可能也丟了。正常程序你可以舉報,而且一經查實會讓你單位把所欠的保費補齊並處以相應的罰款,但是不知道你單位性質是什麼樣的。
6. 舉報單位沒有給我買社保,單位會被處罰嗎
情節不嚴重,及時補交,一般只收單位滯納金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專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屬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7. 投訴公司未買社保多久才會受理
當天就可以受理
8. 公司不交社保該怎麼舉報
公司不依法給員工交納社保,建議先收集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然後向勞動局或者信敏消社保局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滑知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9. 公司不買社保能舉報嗎
公司不買社保,屬於違法行為,請依法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33,可以匿名,舉報後能解決,舉報有功的話有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9)投訴公司不買社保會受理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