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不按比例繳存社保公積金,補償金怎麼算
公司不按實際工資交納社保和公積金有以下解決辦法:住房公積金可以向住房公積專金屬管理局投訴,申請補繳,投訴。社保問題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同時可以向社保局投訴。
從理論上來講,這是沒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但從實踐來講,勞動局和監察大隊只審查是否給你繳納了社會保險,至於繳納的基數不會去強制要求一定要按實際的工資來繳。
2. 單位不交公積金怎麼賠償
公積金不是強制繳納的,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是否對公積金有約定,有約定的按約定,沒約定的情況下,要求賠償沒有依據。
3. 公司不交任何社保,如果被公司辭退可以要求公司補償住房公積金嗎
這得看你屬於什麼樣的公司,很多私人企業是不會給你弄住房公積金的,社保和公積版金不是一個權系統,你不能連在一起來處理,如果公司不幫你買社保你現在就可以提出要求,如果公司還是不肯買你可以去當地勞動服務站投訴他,也可以去法院告他,而不是要等到離職後才來處理這些問題。
4. 公司沒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可以索賠嗎
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員工是可以要求單位補交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但是員工需要承擔個人繳納的部分。如果因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而造成員工無法享受相應的社保待遇,那麼是可以要求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5. 公司不給我交社保了 未買五險一金可以要賠償嗎
五險一金是國家強制繳納的,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或公積金違反了國家規定,員工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申訴成功,然後企業補繳或者補償企業繳納部分,然後你再去補,還是會直接影響到你的一部分權益,所以在申訴期間也最好保證社保不斷繳,如果是換工作交接期更是這樣,不要掉以輕心,現在手機即可自助操作繳納、隨時隨地查詢跟進,比如親親小保,希望能夠引起重視。
6. 本人在上海辦事處工作2年多,公司不簽合同,不交社保公積金,如何要求怎麼賠償
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員工入職後30天內,為勞動者辦理社保登記版手續,如果用人單位權拒絕願為員工辦理社保的,那麼就屬於違法行為,員工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第一,維權的期限。
當用人單位拒絕為員工辦理社保時,那麼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維權的期限是用人單位違法行為終止之日開始計算,在兩年之內勞動者可以到勞動保障監察系統投訴,超過兩年的勞動監察系統則不予受理。
第二,維權的證明。
當用人單位拒絕為員工辦理社保時,需要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只需要確認勞動關系就可以,具體來說主要證明有工資條、工作牌、證人證言都可以,這些都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成立,收集的資料越多越有利。
第三,維權的賠償。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因為單位拒絕辦理社保導致辭職,用人單位必須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來賠償,每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個月計算,不滿半年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用人單位拒絕為員工辦理社保,因此產生的滯納金由用人單位承擔,員工只需要承擔個人繳費部分就可以。
7. 已經從原單位離職 發現有一個月沒給繳納社保公積金 該怎麼補償
這個不是補償的問題,你應該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要求單位補交這個月的社保,同時你自己也要補交個人部分。
8. 公司漏了一個月沒有給我交社保和公積金,可要求公司補償該月未交的金額嗎
完全可以,這個只要和人事講就好了,一般企業會自動幫你補交的,不然他就違規了!如果期間要做公積金貸款的話要做個復議的。
9. 公司2年不給員工交社保和公積金,要賠多少錢
目前按勞動法規定是不可以,如果他們不交一點社保或者是公積金這樣子他是違法的。如果要賠是按目前的國家的法律賠償。一個人要賠好幾百好他幾千塊錢,所以還還是要看國家的法律來賠償你個人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