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交的社保可不可以自己去社保局停保
不需要去停保的
1:你自離滿3天就是曠工離職,單位會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的;你在離職狀態,上一家公司不會繼續為你繳納社保的,所以你不需要去停保。
2:自己不可以,只能單位人事拿著蓋公章的材料才能停保險
⑵ 我離開公司,可公司還沒有給我停社保,可以自己去社保局停嗎
不可以。需填報蓋企業印章的人員減員申請表。
⑶ 廠里買的社保可以自己去社保局停嗎
廠里買的社保,只可以廠里去社保局停。
⑷ 單位交了員工的社保,員工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申請停交嗎
單位給員工繳納的社保屬於城鎮職工社保,是國家強制企業或者公司為與之發生勞版動關系的員工繳納的,權也就是說,只要勞動關系的存在,社保就必須存在,無論是誰的原因,國家勞動監察部門發現企業未給發生勞動關系的員工繳納社保,最終都是要對企業或公司進行懲罰的,所以如果要去申請停繳,必須是解除勞動關系。
如果是公司的原因解除勞動關系,員工還可以進行失業金的領取,如果是自己的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⑸ 公司買的社保是不是必須要自己去社保局給停了,才可
單位繳納社保,由單位給您辦理停保。
1、若個人離職但單位拒絕辦理減員:由於用人內單位和個人出現勞資或其容他糾紛,在個人離職後單位拒絕辦理減員手續的,由個人持法院判決書或勞動部門的裁定書(判決書或裁定書上應有勞動關系解除條款),自行到社保櫃台辦理。應提供表單:
(1)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個人停保說明:個人應在身份證復印件上說明單位情況及個人自行停保意願,簽章確認;
(3)勞動關系解除憑證(針對單位拒絕辦理減員情況):法院判決書或勞動部門的裁定書(判決書或裁定書上應有勞動關系解除條款)原件及復印件;
2、如果該單位已注銷或者為非正常戶,個人辦理停保的,需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並在身份證復印件上說明單位情況及個人自行停保意願,並簽章確認,到所屬的社保辦稅服務廳辦理特殊減員手續。
⑹ 自己可以去社保局停嗎
可以自己去社保停社保嗎
⑺ 公司買的社保,自己可以去社保局報停嗎
作為員工,公司幫員工買了社保,員工自己是不可以自己去報停的。
按照社保規定,企業和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該簽合同上保險,繳納社會保險是強制性規定,不存在自願選擇的問題。此外,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如果企業不按時按標准繳納社會保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接到有關用人單位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舉報投訴的,可能遭到一定的處罰,所以企業還是要及時為職工繳納社保,並對職工進行普法。
(7)可以自己到社保局停嗎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⑻ 單位社保可以自已去停嗎
單位給你繳納社保。你自己是不能去社保中心辦理停止繳納的
⑼ 離職了可是原公司還沒有停社保,可以到社保局自己停嗎
不可以,抄社保報停必須是襲原工作單位去社保局辦理報停手續。
公司買的社保,自己是不可以去社保局報停的,必須由公司人事去社保局申報減員才能報停社保。
勞動者辭職,社保的處理方式是:
離職後,原單位從其公司賬戶內做減員處理,然後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職業者的身份自己繼續繳納社會保險,也可以轉到新公司賬戶內,讓新公司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與社保類似。
(9)可以自己到社保局停嗎擴展閱讀: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
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