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只買商業保險,不買社保可以嗎
操作上可以,法律上不可以。
為職工繳納社保是強制性的,有些公司為了省成本,只繳商保,不繳社保是不合法的。
❷ 有干保險的談談,只交商業保險不交社保養老保險可以嗎
只交商業保險不交社保養老保險不可以。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回
用人單位應當自答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❸ 保險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而是交商業保險可以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必須為勞動者繳交社會保險。如果用人單位不繳交的,可以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處理,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❹ 關於單位給於農業戶口人員不給辦理社會保險只給辦理商業保險是否適合
那是單位坑害你們啊, 這樣他就不用交錢了,不行你就社保單位咨詢一下 。
有如回下規定:
新參保單答位辦事指南
新參保單位(含已參保的單位新參保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需提供:營業執照、代碼證、銀行帳戶帳號等到地稅辦理)後5個工作日內;已參保的人員應在每月20日前,隨帶以下相關材料到社保機構辦理保險事務。
一、 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 身份證復印件(二份);2、戶口簿復印件(需經戶籍管理部門簽章,二份)3、彩色一寸近照(三張);4、工資花名冊復印件(虛單位蓋章,一份)5、勞動合同書(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簽證,一份);6、需辦理政策性補繳年限的還應提供補繳年限的勞動合同書(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簽證的),城鎮個體工商戶要提供連續年限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章)》
二、 辦理以下社會保險事務:
1、填制《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登記表》(需單位蓋章、參保職工簽字,一試三份);2、填報《參保單位職工社會保險增加花名冊》3、辦理《職工養老保險手冊》4、簽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同城托收無承付協議書》5、建立職工檔案
❺ 沒有工作單位社保問題
沒有工作的城市居抄民可襲以辦理城鎮居民社會保險,包含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但是這種保險和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也就是有工作的人的社保)完全不同,參保後的待遇很低,每月養老金100元左右。是否值得繳納你自己選擇了。具體到區社保中心咨詢和辦理。
醫療保險看病的時候使用,小病用不上,只有大病時才起部分作用(不是全報銷),養老保險就是退休後給你發養老金,這就是區別。
除了社保(全稱:社會保險,政府相當於保險公司),還能選擇的就是商業保險,就是找平安、人壽啊等等保險公司去買保險。你母親年齡大了,商業保險繳費可不便宜,還不一定讓你母親參保。
你的情況,城鎮居民社保和商業保險很類似,你交的錢越多,退休後給你的錢也越多。
❻ 為什麼平安後勤員工只交商業保險不交社保呢
平安招聘確實只交商業險不給交五險一金的,我是裡面員工我知道。說的都是有,其實不給交,本身保險行業流動性很大的啊!公司估計不會這么傻給每個人交,要知道平安的內外勤員工全國有幾十萬人!你如果離職,之前單位的社保只能自己交了 ,自己交的時候只能叫養老和醫療了,公積金 生育險什麼的都必須有單位才能交。希望能採納!肺腑之言啊
❼ 公司只給我買商業保險合法嗎
不合法。公司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社保是法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此外和公司簽定的協議是不正規合法的;「按面試時約定給」就這幾個字就不合法,勞動合同法要求,在和員工簽訂合同時,員工應享有知情權,如發生合同約定不清楚的,視為無效合同。
要是試用期提出離職,在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即可,辭職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的批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❽ 公司只給只買團保商業保險不買社保合法不合法
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不繳社會保險就是違法。但是商業保險不回是強制的,答單位可以依據自身的經營情況考慮是否為職工購買。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如果不合法,那麼該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他合法的條款,也不影響勞動合同本身的有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