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和公司簽合同的是一家公司,但是交社保的卻是公司里的另外一個公司。
一、你跟公司簽的可能是勞務派遣的勞動合同,二、你不簽離職報告,不違回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及公司規章答制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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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給我上繳社保的不是一個公司,這個屬於違法行為嗎
這是一個社會保險繳納的企業委託代理行為,是合法的,沒有問題,你只需要關注的是,是否按時和按照標准繳納了即可。
C. 簽合同和上社保不是一個公司,之後對在上海落戶有影響嗎
這個是沒有影響的,有一些是通過其他公司代交社保的,但是你社保檔案只要有就可以
D. 簽定的勞動合同和交社保不是同一家公司,我能得到賠償嗎
可以得到賠償,在哪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說明與哪個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內,該公司就必容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如果是勞務派遣公司代繳社保,是可以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 簽定的勞動合同和交社保不是同一家公司,能得到賠償嗎
可以得到賠償,在抄哪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說明與哪個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該公司就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如果是勞務派遣公司代繳社保,是可以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F. 我簽訂合同的公司和上社保的公司不是一個名稱,但事先我不知道,公司屬於違法嗎
你說的這種情來況屬於用工單位找源別的公司代繳自己企業員工社保費。
雖然這種做法在社會上很常見,但確實是一個違規行為。
不過只要單位按時繳納了社保費也就沒什麼問題,平時每月記得登錄社保網站查詢社保費繳納情況,如果發現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保費,那你就要及時提出,解決這個問題。
以免用人單位渾水摸魚。
G. 社保繳交單位與簽勞動合同不是同一間公司但是同一集團,如果辭職,可以得到賠償嗎
1、只有公司提出復解聘你或者違法解制除勞動合同,你才有賠償和補償,你單方提出解除無賠償和補償,與那個公司給你上社保無關。
2、如果你要仲裁,如果被申請人是A,就到A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B就去B所在地。
H. 關於與公司簽訂合同,但工作及社保都在另一個公司(同一個老闆)的問題
理論上是沒有效。
公司法人是同一人,公司不是同一公司,勞動事實關系是B公司,與A公司簽合同無效。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祝好運~
I. 簽定的勞動合同和交社保不是同一家公司,能得到賠償嗎
一般情復況下,都建議繳納制社保和勞動合同是同一家公司。
因為萬一發生工傷或者其他意外情況,需要在社保申報,必須提供勞動合同資料,就必須統一了。
有時候還涉及到開具社保憑證、納稅證明等等,最好都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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