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呼和浩特社保局大廳星期五下午上班嗎
上呢哇,星期六日,不上
⑵ 呼市社保局電話
可以打114,114會直接幫你接通到社保局的。
⑶ 誰知道呼和浩特社保局搬到哪裡去了以前在鼓樓那邊啊
奈倫國際 長樂宮 往東 公交 3路75路31路53路92路27路 都去
⑷ 呼和浩特市社保局:
不退
⑸ 呼和浩特社保局電話號碼是多少啊現在好像搬新地方了,電話號碼也換了。
呼和浩特市社會保險資金管理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30號勞動大廈,電話:4815000
⑹ 內蒙古呼和浩特社保局星期幾下午不辦公
周一到周五 每天上午、下午都上班
⑺ 呼和浩特社保局在哪裡
魔爾城對面
⑻ 呼和浩特市社保局星期六、日上班嗎
社保局的上班時間是周一到周五。
⑼ 呼市社保局在哪裡
呼和浩特市新華東街87號奈倫國際B座。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簡稱《公務員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貫徹落實公務員分類、錄用、調任(配)、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政策規定。
組織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並組織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市人民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市人力資源開發規劃、政策,推進人才戰略實施,完善人才儲備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擬訂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組織實施院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類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政策。
(五)組織實施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統籌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六)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支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促進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落實意見。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的實施意見,研究落實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落實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表彰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呼(回呼)工作或定居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置軍隊轉業幹部的政策和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的辦法,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為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管理在市工作的外國專家,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9)呼和浩特社保局上班了嗎擴展閱讀: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技工學校評估認定工作交給社會中介組織。
(四)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五)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
(六)加強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七)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八)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九)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核發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