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月工資6500元,繳納社保時公司和員工各繳納多少
一、社保是這樣繳納的:
養老:單位20%;個人8%
醫療:單位8%;個人2%
失業:單位2%;個人1%
生育:單位1%;個人0%
工傷:單位0.8%;個人0%
因此
單位繳納:6500*(20+8+2+1+0.8)%=6500*33.8%=2197元;
個人繳納:6500*(8+2+1)%=6500*11%=715元。
二、一般來說,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20%,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8%。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8%,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2%。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2%,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1%,其中農民合同制工人不繳費。
工傷保險:根據行業風險程度,確定單位基準費率,基準費率控制在0.5%~2%之間,並根據有關情況定期調整,職工個人不繳費。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0.8%,職工個人不繳費。
(1)社保規定公司和員工各出多少擴展閱讀:
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基數查詢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數,並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而言,企業幫員工繳納的都是最低基數的社保,當然也有些公司會根據上一年度崗位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
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的社保局查詢最新的社保基數。此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體查詢全國的社保基數。
⑵ 社保公司和個人各承擔的比例是多少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1、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2、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3、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由於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社保5大險種的繳費基數與待遇補償基數均與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掛鉤,因此,平均工資水平的提高,會帶來各社保險種的調整。
(2)社保規定公司和員工各出多少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繳費數據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⑶ 社保繳納個人和企業的比例是多少
企業和個人保險繳費比例,對於不同的參保者來說,單位和個人保險繳費的比例是不同的,而且,由於不同城市的經濟水平不一樣,社保繳費比例也是不一樣的。下面為一般繳費標准: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9%+1%,個人繳納比例2%+3。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繳納比例0.2%(農業戶口個人不需繳納)。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8%,個人不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8%,個人不繳費。
(3)社保規定公司和員工各出多少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企業基數:
1、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上限: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下限: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2、工傷、生育、醫療保險
上限: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下限: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繳費比例
⑷ 公司幫員工買社保,公司和員工應該各出多少
1、首先要明確一點,社保每月需繳納多少錢,是根據你參保繳納的基數多少來版確定的。繳費基權數假設是3000元,單位承擔繳納養老保險20%(600元),個人承擔繳納養老保險8%(240元)。
2、各地的繳納基數一般有多種檔次,有一個下限和最高的上限,根據實際狀況選擇基數繳納。同樣,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都是按選擇的繳費基數然後按不同險種的比例扣繳,方法同上。
3、個人需要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而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由單位全部承擔。
⑸ 國家規定的社保是怎麼交的是公司和個人各交一半嗎
關於社保方面,社保繳費比例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公司和個人各交一般社保是不符合法規的,你可以以此終止勞動關系。
若是加班費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平日基本工資的1.5倍,周末雙倍,法定節假日三倍的要求,你可以以此要求公司補償。
以下為社保各項繳費比例:
(一)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
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
(二)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
元;
(三)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四)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五)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六)公積金
以北京市為例,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
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
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5)社保規定公司和員工各出多少擴展閱讀:
社保中的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
(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
年限×1.4%。
1,企業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
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
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⑹ 公司給員工購買的社保標準是多少
一、社保標準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二、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社保保險中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是由個人和企業分別繳納的,一般企業佔大頭(全國各地繳費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繳費比例為:
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19% ,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0.8% ,個人繳納0.2%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10% ,個人繳納2%
(6)社保規定公司和員工各出多少擴展閱讀
繳費基數的具體確定方法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⑺ 在廣州公司給員工買社保,公司和員工各出多少是怎麼計算的
養老公司20%
養老個人8%
失業公司1%
失業個人0.2%
工傷公司0.3%
生育公司0.8%
醫療公司10%
醫療個人2%
⑻ 購買社保,公司與個人各出費多少
社保是與工資相掛鉤的,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生育保險(0.8%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單位0.5%-1.6%全由單位承擔)。因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區承擔的比例有所不同。
養老保險:公司1680*20%=336 ,個人1680*8%=134.4;
失業保險:公司1680*1%=16.8, 個人1680*0.2%=3.36;
工傷保險:公司1680*0.25%=4.2,個人0;
生育保險:公司1680*0.8%=13.44; 個人0
醫療保險:公司2521*10%=252.1,個人2521*2%+3=53.42。
綜上:社保公司交多少= 336+16.8+4.2+13.44+252.1=622.54
社保個人交多少= 134.4+3.36+53.42=191.18
(8)社保規定公司和員工各出多少擴展閱讀:
社保基數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發展狀況
步入2015年,全國已有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准。與2014年相比,用人單位和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
各地普遍以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社保繳費基數,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由於歷史和現實原因,社會平均工資存在虛高成分,並不能完全反映出社會群體平均收入的真實情況」。因此,社保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聯動機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此外,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勢必加大企業和低收入群體的繳費負擔,如何平衡好參保對象的權利和義務,還需要統籌考量,拿出相應的配套措施。
其一,降低社保繳費率。眼下,我國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5項社保的繳費比例,企業為36.6%,個人為11%左右,合計超過個人工資的40%,在國際上屬於偏高水平。在社保繳費率一直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再來大幅提高社保繳費基數,無疑將進一步加重繳費負擔,影響參保熱情。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其二,加大公共財政投入。數據顯示,目前社會保障支出占我國財政支出12%,遠低於西方國家30%—50%的比例,即使是一些中等收入國家比例也在20%以上。從根本上解決養老金可能存在的缺口,必須調整我國的財政開支結構。各地不能只盯著公眾的社保繳費基數,更應承擔起政府責任,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共同做大做強保障體系。
其三,提高保障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後,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交的錢多了,享受的收益有沒有同步增加,2012年廣州曾打算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准,但根據方案,廣州居民繳納的醫保費用提高50%—108%,居民醫保報銷待遇卻只增加5%。這引發公眾強烈質疑,調整方案隨即被叫停。如今,一些地方只是公布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多少,對養老金替代率等社保待遇的提高語焉不詳,自然難以贏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
其四,實現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在提高社保繳費基數的同時,有關部門還需開動腦筋,通過多元化投資實現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防止公眾的養老錢、救命錢白白縮水。
應該看到,社會保險不是社會福利,參保人必須先履行繳費義務,再享受待遇。無論從社保制度良性發展,還是從提升保障水平來說,適當調高繳費標准或是大勢所趨。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如何制定一攬子方案,多項措施齊頭並進,讓公眾繳得明白、繳得放心。
⑼ 社保,單位和員工每個月扣多少的社保費用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確定為10%,個人繳費費率確定為8%。
醫療保險:單位按8%比例繳納,個人繳納2%。
工傷保險:職工上了工傷保險後,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准報銷。
另外,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參保職工的工傷醫療費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生活護理費、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輔助器具等、工傷康復費、勞動能力鑒定費都應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失業保險: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無固定工資額的單位以統籌地區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招用農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生育保險: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
(9)社保規定公司和員工各出多少擴展閱讀:
1951年2月,政務院公布了《勞動保護條例》,標志著新中國的社會保險體系的建立,其保障對象是企業職工,保險項目包括疾病、負傷、生育、醫療、退休、死亡和待業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辦法遵循的是1952年12月公布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
從20世紀50年代初到1966年期間,社會保障制度有基金、有管理、有監督,基金的收集、管理和監督是分立的,在人口老齡結構輕且經濟發展較快的情況下,這一制度運行良好。
1966年後,社會保險制度轉變成企業保險制度。從保險理論的角度看,這一改變是一種退步,因為它違背了保險大數法則的前提。
企業保險制度之所以能夠運行,原因有二:一方面此時企業人口結構年輕化,退休人口不多,養老負擔不重,醫療負擔也不重,直到1978年,仍有30個在職人員來養一個退休人員;
另一方面,在各行業、各企業內部,贍養率雖然也是不同的,但是當時國有企業幾乎是一統天下,而國有企業的最後「老闆」都是國家,企業的盈虧、企業負擔的輕重無關企業的痛癢,所以人們對企業保險制度並無太敏感的反映。
1984年,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進入到改革階段。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首先是從項目開始的,當以企業為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日益成為企業的負擔時,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了對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嘗試。
經過20年的努力,中國建立起了以城鎮職工為保障對象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主要項目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養老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統賬制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參考資料:網路-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