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我愛人在事業單位交了15年的養老保險去年辭職了,十年後每個月能拿到多少錢退休工資
無人可以計算事業單位參保繳費15年,10年後退休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
養老金計算涉及到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當事人繳費年限、退休年齡、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工資等諸多因素。當事人的具體數據不清楚,10年後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不確定,無人可以計算事業單位參保繳費15年,10年後退休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2. 事業單位社保已交了15年後,停交後會怎麼樣
退休後仍可享受退休金。但是,退休金的金額會比較少,因為退休金的金額計算是根據養專老金賬戶中的屬金額來確定的。
醫療保險自停交之日起有三個月緩沖期,定期交納相關待遇不受影響,否則就需要重新累計交納年限,且不享受醫療報銷.
公積金部分:停交後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想要申請,必須再次繳費,而且要連續繳納一年才可以。而公積金個人是無法繳費的。
其他保險沒有關系。
3. 事業單位上班20多年了,2015年後辭職,社保怎麼辦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只能辦理自己繳納或者和你新任的單位轉接下,由新單位繳費;當然前提是你的新單位是繳納五險一金的
4. 機關事業單位的人辭職以後,如果繳納社保已經超過十五年,是不是只要
辭職後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社保繳費方式:
1,到其他單位工作的回,可以由答單位繼續繳納職工社保。
2,自己開設公司的,可以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到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門辦理單位社保證,再為自己在公司繳納職工社保。
3,不再繼續工作的,可以在戶口所在地個人繳納社保,有兩種方式:
(1)城鎮戶口在戶口所在街道,農業戶口在戶口所在鄉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居民或者農村養老、醫療保險,本人拿身份證、戶口本辦理。
(2)在個人存檔案的人才中心或者職介所,繳納靈活就業社保,本人拿身份證、戶口本、存檔證辦理。
5. 你好,請問事業單位工齡滿15年辭職後可享受什麼待遇
事業單位的如果辭職享受的待遇是:
1、如果辭職仍然可以享受養老保險,但是要交滿十五年。
2、如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辭職後自主創業的情況,政府還有一項福利政策,即原事業單位可以給辭職人員發放辭職補償金。該補償金是按照員工基本工資的標准來發放,領取時間不超過24個月。但如果在編人員辭職後領取了這份辭職補償金,日後若是再進入事業單位工作,原先工齡自此作廢,不可累計。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事業單位繳納社保15年後辭職擴展閱讀: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從以上條款可以看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除非用人單位有不繳納社保、拖欠工資等等違法行為以外,不具有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權利。用人單位自願發放的除外。
本決定公布前已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繼續履行至期限屆滿,但是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不符合本決定關於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的規定的,應當依照本決定進行調整。
本決定施行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應當在本決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內依法取得行政許可並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方可經營新的勞務派遣業務。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
6. 事業單位人員繳納社保滿十五年,辭職後能不能享受養老金政策有何依據呢
我曾經從事人事工作多年,比較熟悉社保和退休工作。看到你的案例,還是想結合自己的認識,給你一些建議或忠告,供你參考。
既然題主很篤定地說自己已經交足了15年的養老保險,那麼無論今後是否離開事業單位,將來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是肯定沒問題的。因為完全符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兩條法律依據。一、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我認為以你的案例而言,從事業單位辭職,只考慮這一點,難免有失偏頗,或者說還遠遠不夠,你的當今之計,還有待進一步商榷。
其實,在事業單位工作並退休,和企業相比,單就在職待遇、社會人脈、工作及生活壓力、退休待遇而論,就已經是很多人羨慕,甚至是夢寐以求的事情。而題主你卻要辭職,令人費解。從你的描述中看到的是你的疲憊,而不是有更好的職業定位,不知遇到了什麼問題,是否可以解決。從你的描述中分析,你至少也是四十歲上下的中年人了。在這個年齡做這種轉換,我勸你還是應該三思而後行。畢竟在事業單位辭職,不算小事,影響到你一生職業生涯的路徑,職位錨的重新定位,事業發展,社會生活,家庭生活及退休後的待遇等一系列現實問題,應該是個慎重的決定。
7. 原來在事業單位,工作13年,後來辭職。我的社保,醫療保險該怎麼辦
(1)、同城的社保無需辦理社保轉移,參保人離開原工作單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單位工作的,參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單位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就能辦理社保費的繳納。並將會與原社保檔案合並計算繳費時間和累計繳費金額。
(2)、跨地區流動就業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參保地時,持身份證到社保局辦理《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到新的就業工作單位參保並繳納社保費後
由參保人或用人單位憑《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向新的參保地的社保局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理成功後,兩地的社保合並計算繳費時間和累計繳費金額。
(7)事業單位繳納社保15年後辭職擴展閱讀: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8. 我是事業單位的在編幹部已經交養老保險15年了現在辭職,如果不繼續交社保到退休年齡能領退休金嗎現35歲
按照往年的養老保抄險規定連續繳襲交15年就可以拿到基本養老保險,能拿多少是按當地的工資水平及你的15年繳交基數來計算的,你已繳交了15年我覺得現在停保好像不是很合算。因為現在不鼓勵連續交15年就停了,你才35歲辦理退休還要二十年之久,以後的政策還不知如何改變呢。
你可以讓單位按最低工資水平的60%給你繳交啊應該會少很多,還有公積金可以要求單位不給你繳交。
9. 事業單位合同工上班滿15年後辭職,能享有什麼待遇呢
勞動者主動辭職的,沒有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回單位有下答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從以上條款可以看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除非用人單位有不繳納社保、拖欠工資等等違法行為以外,不具有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權利。用人單位自願發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