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不給交社保可以申請多少補償
公司每月繳納社保費用大約在員工收入的33%左右,個人要負擔11%左右。即不回交社保公司剋扣費用答4500*33%=1485元。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不按照要求為員工繳納社保和不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員工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雙倍工資賠償。
『貳』 公司沒繳納社保能要求以現金的形式賠償嗎
按規定不可以,公司沒有繳納社保,可以要求公司為您補交社保。如果已經自己交回了,單位應該給予您經答濟補償(這個補償可以是現金)。
『叄』 如果公司沒有給員工交社保,如何補償,如果公司提出賠償償,賠償金額計算標準是什麼,變現補償怎麼計算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版的已權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基數按照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勞動者本人月平均應發工資計算。同時,用人單位應當補繳社保。法律法規不允許用人單位以變現代替繳納社保。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的法定義務,不隨雙方的意願而免除。
『肆』 公司沒給員工交社保離職後能得到補償嗎
公司沒給員工交社保,離職後能得到補償。
如果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購買社保為由被專迫辭職的,用人單屬位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准進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伍』 單位沒給我交社保,我要求經濟補償
要補償沒有法律依據,也得不到法律支持。要求補交社保是你的權利,法律支持你。
如果你有實際勞動關系證據,就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單位補交,繳納社保的個人主張。
『陸』 單位沒給員工交社保怎麼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給用工繳納社會保險,將面臨以下後果:勞動者因為單位不交社版保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一般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計算,滿一年支付1個月的補償金。單位不交社保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遭受損失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賠償因此造成自己的損失。
(1)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