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事業單位工齡認定問題。
廣漢營養師:抄你好!
自從襲國家建立社會保險體系以後,已經沒有工齡一說,因為以後的退休金不是按照工齡計算,而是按照社保繳費時間來計算的。假設你參加工作幾十年,從來沒有交過養老保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時一分錢退休金也沒有。
至於你中間一年的時間養老保險斷檔可以在戶口所在地按照自由職業者政策補交,這是政策允許的。
② 事業單位算工齡要提供什麼材料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都要嗎還是只用
如果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14年10月才開始並軌社保繳納社會勞動保險,之前的工齡以檔案記錄版作為「視同繳費權年限」、之後以社保繳費記錄計算繳費年限(工齡)。
其他事業單位,如果是1993年建立社保制度之前的工齡,以檔案記錄為依據,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工齡,建立社保制度之後,以實際社保繳費年限計算。
③ 換到事業單位,之前的社保、工齡怎麼算
應該算工齡,我以前在企業工作,後考入教師事業編,企業的工齡給算,要提交以前的勞動合同,解聘合同,和繳納社保證明,才給加的工齡
④ 請問,國家規定的年假的工齡是以社保為標準的嗎
國家規定的年假的工齡不是以社保為標准。職工所享受的帶薪年假天數專與勞動者的工齡掛鉤屬。
按《照職工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1年以上不滿10年,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年休假10天;已滿20以上,年休假15天。國家還規定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同時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假,經本人同意可不安排年假,按照日工資收入300%支付年假工資。
(4)事業單位算工齡依照社保嗎擴展閱讀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是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
參考資料職工休假條例_網路
⑤ 我現在工作的事業單位要按繳納社保年限算工齡,問題是我的社保繳費明細單上以前的單位劃撥為0,
可讓現在單位出具抄證明,進行社保襲轉移。社保是不能一次性繳納多年的。
因為社保繳納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⑥ 我現在工作的事業單位要按繳納社保年限算工齡,問題是我的社保繳費明
很多企業都是逃避給職工上社保的,這是違法行為,也不應將企業的違法責任轉嫁給職工個人。如果你有工作合同、完稅證明以及派遣證,把這些提供給現在的單位,應當據此確認工齡
⑦ 事業單位編制的工齡是按社保購買的年限算嗎有相關條例或法規的文件
人事復局解答的是正確的,工制齡只能是參加工作開始計算(國企、事業、公務員),自由職業和私人單位是不算工作年限的(按社保金算)。你的情況只能從入職開始計算工齡。 工齡來說沒有什麼大問題,在工資上會有影響,因為工資有一項是工齡工資,每年幾十塊錢差。再就是遇到退休政策問題時,是結合實際年齡和工齡計算退休金,不過目前都開始存社保了,也就沒啥差別了。
⑧ 事業單位為什麼不按工齡而按社保發工資合理嗎
事業單位不按工齡而按社保發養老金其實很合理。
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就是按照工齡發放退休金的。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退休前工資的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退休前工資的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退休前工資的80%計發。這種養老金計算方式存在著一些明顯的問題:
在改革以後,現在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也是通過相關公式計算得出,也就是按照社保情況發放養老金,主要與在職時的繳費工資以及繳費年限相關,遵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
這在一定程度上縮小了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養老金差距,也避免了突擊提拔幹部對於養老金的影響,總體上來說是更加公平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