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代扣代繳個人社會保險應該計入什麼科目
代扣代繳個人社會保險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或其他應收款核算。
社會保險一般是指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按相關規定,養老和醫療保險有個人負擔的部分,其餘為企業負擔。
社保費用實際上是企業為職工支付的款項,屬於一種職工薪酬,所以應該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來歸集核算。
代扣代繳社保實際上是指企業為了統一支付社保費用,從個人手上代扣款項一起繳納。代扣代繳個人社會保險業務有兩種,
第一種是企業內部職工的社保,個人負擔的部分。
這種情況,需要從該員工工資中扣除個人負擔部分的社保,同時,企業承攬對應的企業部分社保費用。
這種情況的社保會計處理分錄為:
1、計提企業負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或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等,根據員工所在部門確定)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2、從職工工資中代扣個人負擔的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繳納社保(個人負擔的加上公司負擔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銀行存款。
第二種情況,即所謂掛靠方式,企業不負擔社保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每月個人繳納足額的社保給企業,企業代個人繳給社保局。這種情況實際是該個人與是否企業職工沒有關系,所以不需要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核算,而用其他應收款(先繳納後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先收款再繳納)科目來歸集核算;賬務處理會計分錄為:
1、收到個人交來的社保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代繳社保
2、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代繳社保
貸:銀行存款
B. 社保個人部分也是計入企業的費用嗎
個人所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是計入職工工資的,用人單位所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專不計入職工工資。屬
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並繳納。屬於個人應當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在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四條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C. 社保代扣代繳會計分錄如何做
繳納時:
借來:應付職工薪酬自--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3)代扣的社保是否計入公司費用擴展閱讀: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D. 代扣代繳個人社會保險應該計入什麼科目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銀行存款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E. 單位代扣社保如何做賬
一、根據工資匯總表中職工所在部門崗位計提工資和公司繳費的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 2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 18000
——社會保險(企業承擔部分) 2000
明細賬:
借:管理費用 4480
貸: 應付職工薪酬——基本養老保險 1000
——基本醫療保險 1000
——失業保險 300
——工傷保險 90
——生育保險 90
二、會計分錄如下: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註: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
①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②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三、社保賬務處理會計分錄:
1、計提單位負擔部分
借:成本費用相關科目(按受益人員所在部門確定)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2、從工資中代扣個人負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繳納社保(含單位負擔的及個人負擔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銀行存款
(5)代扣的社保是否計入公司費用擴展閱讀:
1、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2、社保即社會保險費,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3、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F. 代扣代繳的社保是否記入工資總額
一、網路上看到專門註明了「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代繳的版社會保險與個稅、住房公積金權及其他各類扣款都用記入工資總額,作為繳納社會保險費工資總額基數。」這個沒有錯,社保公積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企業負擔的,一部分是個人應負擔的,企業繳納的時候是一起交的,等發工資的時候再從工資里扣掉個人應負擔的那部分,而在國稅函[2009]3號文件明確說明了企業職工福利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是不包含在工資總額中的。說的是企業應當負擔的那部分。
二、用你自己的例子來說,假設A為管理部門的,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工資 5000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應負擔社保公積金部分 1000
應交稅費-個稅 10
現金 3990
各地的社保公積金繳費基數一般採用當地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那麼這個數字怎麼來,就是統計當地各個企業工資 這個工資就是從企業費用中工資的數匯總而來 然後求出平均數,就拿這個來說計算社保繳納金額的工資基數要採納5000這個數,不知這樣講清楚了否,希望能幫到你 望採納
G. 代扣代繳社保分錄:是這樣嗎謝謝各位,企業承擔部分要記入應付職工薪酬嗎》
以上分錄正確!
H. 五險一金員工承擔的部分為什麼也要計入企業的管理費用
設想單位不承擔代扣代繳的責任,全部以工資形式發放到個人手裡,那這些錢都是單位的管理費用中的工資,所以五險一金員工承擔的部分也要計入企業的管理費用。
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職工工資(個人含個稅的收入)+社保費用(個人承擔部分含五險一金)
應付職工薪酬 社保費用(單位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 工會經費(單位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 職工教育經費
(8)代扣的社保是否計入公司費用擴展閱讀:
管理費用具體項目
1、公司經費
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董事會會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公司經費;
2、勞動保險費
指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葯費(包括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基金)、異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基金;待業保險費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3、董事會會費
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4、其它費用
原稅法(2008年1月1日廢止)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直接有關的業務招待費,納稅人能提供真實有效憑證或資料,在下列限度內准予作為費用列支,超過標準的部分,
不得在稅前扣除: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過銷售(營業)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該部分銷貨凈額的3‰。
現稅法規定:該實施條例中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I. 代扣社保的會計處理
社會抄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由個人負擔的保險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社會保險會計分錄:
1、企業負擔部分,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管理部門)
銷售費用——勞動保險費(銷售部門)
生產成本——勞動保險費(生產部門)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2、個人負擔部分,發放工資時(按個人交納比例,從中扣除)社保還未繳納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金(代扣職工應交納的部分)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3、交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負擔)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障金(代扣個人負擔)
貸:銀行存款(總交納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