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長沙市社保公司欠費1個月,第二個月把上個月一起交了,算是連續的嗎 算購房資格嗎
單位欠費,不是補繳,叫還欠。所以,不影響個人購房。只有個人補繳才影響。
❷ 從長沙的一家公司離職了兩月了,社保還沒有地方繳納,我要怎麼辦
如果不想中斷社保的話可以找個社保代繳平台過渡一下
❸ 在長沙某商貿有限公司從2018年7月份至2019年未繳社保費,現在能補繳嗎
這個現在肯定補不了了,現在的社保的事你買了就買了,沒買著就斷了,然後也不能夠補交的。
❹ 長沙的,有勞動合同,未繳社保,拖欠工資去年一個月,今年好幾個月的
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准備好材料提起上訴。
即使公司不幹了,首先要清償的是銀行貸款和工人工資!
❺ 是長沙某公司員工,公司己有十八個月沒給買社保,現在公司還可幫補徼嗎
應該可以,公司按勞動法規定,必須給員工上社保,拖欠的費用可以補交
❻ 為什麼湖南社保繳費在2019年4月1號後就不能補繳了
因為補繳對社保基金不好,補繳對一直繳納的人不公平。
2019年補繳社保新政策的內容
1、超過期限需補繳滯納金和利息
社保斷繳超過一定的時間期限,是需要繳納滯納金和利息的,按照現行規定,公司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計算公式: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當然,在實際執行中,滯納金一般都針對參保單位未按時繳費來收取的,個體參保的一般沒有徵收滯納金,但是,如果個人參保人跨年度欠費,那就必須補繳滯納金。
2、45歲之前沒有繳納記錄的不允許一次性補繳
2019年1月1日以後達到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年滿45歲周歲不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躉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即意味著在45歲之前,必須有社保繳納記錄,否則是不允許一次性補繳的。
3、三類人可進行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
本地戶籍,並在1961年至1982年期間下鄉的知青;
本地戶籍,曾經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的大齡人員(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
本地城鎮戶籍,曾經與國有企業或縣級、鎮級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並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退休年齡。
❼ 本人是長沙某公司員工,公司己有十八個月沒給買社保,現在公司還可補繳上嗎
勞動者公司上班,而且公司也購買社保,但後面沒有按期繳納社保的,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社保費用。
但公司從勞動者進入公司後就沒有購買社保的,可以反映到就業局解決,申請賠償。
❽ 長沙公務員工作剛滿一年,在長沙落戶也滿一年,單位沒有及時繳納社保,現在補繳,是不是具有購房資格
沒有。凡是有房屋限購政策仍在執行地區,全國統一規定,凡是補交的社保繳費年限(不論何種原因)一律不算數,也就是不好使。
❾ 長沙社保新單位參保開戶繳納兩個月社保 請問繳納的是開戶當月和下月的嗎
一般來說,社保參保當月沒有生成繳費計劃,當月是上不上的。當然,有的地方的管理系統可以做出當月的補充計劃。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社保的繳納方式: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存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和代扣代繳明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記賬。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
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情況,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職工。用人單位和職工有權按照《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查詢繳費情況。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