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欠繳單位社保怎麼辦
你好!
單位社保復欠費其實很正制常。你單位欠費,但你還是正常參保狀態沒有脫保吧,也就是戶頭還掛在你單位名下吧,這樣所有的欠費都是計劃內欠費(也就是社保對你單位下了繳費計劃只不過單位暫時沒錢交,和斷保的情況不一樣,如果斷保了再測算補繳的話可能費用就比較高),到退休時單位一般會予以補齊的(我們單位就是這樣操作的,因為不補的話職工退休手續就沒法辦)。如果是這樣你就不必太擔心。
如果你個人要求轉出肯定是可操作的,原單位同意停保並補繳你的歷史欠費(一般單位都會同意轉出,畢竟少一個人少交不少錢,單位繳費是佔大頭的),再由新單位或是個人到勞動代理中心續保。
除非你有更好的單位給你交保險辦退休,否則我還是建議不轉為好。有個單位靠著總是好的,省得自己勞心勞力。象我們單位退休後企業還有一些補貼。
我的解答如能有幸讓你滿意,請予採納,謝謝!
如還存疑,歡迎補充,我會跟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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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原單位欠繳社保
如果跟原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並取得正式工資收入,可以要求原單位補交社保款,否則他們就違反了勞動法,可以去社保局告他們。
❸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怎麼辦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先要中斷原工作單位的社保關系。即憑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到社保部門辦理中斷,發還《養老保險繳費手冊》。然後到機關(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憑勞動合同、養老保險繳費手冊、社會保險參保花名冊,到社保部門辦理續保。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3)原單位欠繳社保擴展閱讀:
辦理社保轉移步驟:
1、讓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開具一張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轉如要出具匯款信息;各機構要求不一樣,有可能是原單位所屬社保機構出具同意調出函件,到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蓋章;
2、持接受函(或轉出函)到原單位社保所屬機構辦理轉移,如原單位有社保專管員,可將接受函交託辦理;
3、原單位社保機構同意轉出,出具「轉移人員清單」含姓名、身份證號碼、轉入轉出單位信息、參加工作時間、繳費截止日期等信息;「個人繳費記錄單」含姓名、繳費明細、每年交費月份及賬戶余額等信息;
4、持單據到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辦理轉入。
❹ 急問原單位欠繳社保,新單位不能接收怎麼辦
欠費是一回事,新單位繳不上的主要原因,還不在這欠費上。而是你與原單位單位勞動關內系容還在續存著。你只有回原單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勞動關系不存在了,單位到社保減掉你的員,社保也出具了回工回執你也拿到了,你就自由了。
把回執交予新單位,單位就給你辦理了繳費手續了。至於原單位欠費你只有走法律程序,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你的補繳社保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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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急問~原單位欠繳社保,新單位不能接收怎麼辦
1、你可以要求原單位給你補繳保險,這個事情應該在你離職前就做的,現在你離職了不知能否辦到,但是如果要到新單位工作,那就要原單位將你做減員,然後新單位為你增員就可以續交了。2、關於自己補繳的情況,個人應該是補不了的,只有通過單位補繳的形式才能將以前的補繳上,但是新單位未必會給你補繳你入職以前的保險。保險年限是連續的,這個應該不是大問題。3、這一切都是你原單位造成的,你要求你的原單位做減員就行,同時新單位以此為由不能錄用你,我個人認為那是找借口,別灰心,
不是任何公司都這樣的。另外,國家現在的相關政策對於勞動的保護很有效的,如果你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解決。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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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原單位社保欠費不肯補繳,去了新單位怎麼處理
欠費來如果不繳清,新自單位沒辦法辦理該員工的參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社保是可以補交的,只要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工資單給社保部門,社保部門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照各自的比例繳納。
(6)原單位欠繳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❼ 離職後原單位社保欠費
1,可以先補繳然後核對清楚後要單位給你錢,但一定要有書面的協議; 2,採取1方案是最好的專,因屬為你新單位辦了社保後,再補繳之前的會很麻煩,新單位不會給辦理的,因為這樣會導致社保數據與勞動合同時間不符; 3,採取1的方案操作,同樣需要原企業陪你一起辦理,因為還是要走單位的單子的,而且時間估計要到下個月才能辦好。所以,新單位先辦理入職,社保轉移以沒時間推諉下個月再交; 4,若原企業不定協議,找勞動監察大隊,不要走仲裁,仲裁要2個月左右;需要提供的證據很簡單,拿身份證到社保打一份社保記錄清單,拿著你的合同、工資單(或銀行卡發工資記錄)到監察大隊就可以了(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隨時滿足您的消費需求!)
❽ 單位欠繳社保怎麼辦
一、單位欠繳社保的解決方法:
1、如果用人單位未繳社保,勞動者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或社保中心投訴。
2、對於因用人單位未繳社保而導致的勞動者醫療費、生育費、養老保險等損失的,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仲裁、訴至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爭議申 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 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二、單位欠繳社保對失業求職證沒有影響,但是會影響到失業保險金的領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才能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第一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❾ 原單位欠社保錢,關系未轉出新單位可以交社保嗎
不可以,如果不轉出社保關系解除勞動合同,社保是不能繼續繳納的。
離職當月還與原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因此社保在下月進行停保,並辦理減員手續。原公司還要協助離職員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
社會保險費徵收是與勞動關系的計算保持一致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 定,離職當月也存在勞動關系,因此企業應該為員工繳納離職月份的社保。
社保轉移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人員減少表
3、養老保險手冊
4、身份證復印件
5、保險轉移單
6、繳費憑證
7、新單位勞動合同
(9)原單位欠繳社保擴展閱讀: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❿ 1.原單位的社保處於欠繳狀態欠三年的,現在到新單位,上不了社保,因為原單位那邊不能給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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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入職新單位前讓原單位將欠繳部分補齊或以現金形式補償你,然後讓原單位去社保局將你的社保關系暫停,這樣你的原單位才能正常辦理增員入保。如果新單位也無法繳納社保,建議你讓單位補償你,由你個人繳納,或另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