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北京上班並買社保15年後,轉到長沙上班。五險一金能一並轉入長沙嗎
你到北京社保可以將你問社保關系遷移至長沙,然後到長沙社保將個人社保遷入,再由單位在你社保帳戶中續交下去,在長沙已辦社保的,北京遷入的社保可以累積在一起
⑵ 我以前長沙工作有交社保,長沙的辭職了,社保停了,現在在北京又有社保,以後能把北京的社保轉到長沙嗎
可以的.請按照一下流程辦理:
1先在轉出地北京社保中心開具「社保繳費憑內證」
2.後在容轉入地長沙辦理社保開戶並繳納社保;這一步已完成.
3再在轉入地長沙填寫:「社保轉移申請」;
最後將憑證和申請一並交到轉入地社保中心審核。如果沒有問題。估計在1-3月內將你的社保從轉到轉入地。
⑶ 公司在外地能給北京員工繳納北京社保嗎
企業需要提供的資料: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副本復印件
2、 參保員工所需的社保參保資料
合作流程:
提供合作人數合作區域——簽訂正式協議——企業賬戶匯款——繳納社保
勞動法一則:
工傷保險基金 第十一條 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
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行業,可以採取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制定。
⑷ 我在北京工作交了30個月的保險,又在長沙交了25個月的,現在又想回北京工作了,我的保險該怎麼辦理呢
在必經抄正常繳費滿1個月就可以把長沙的25個月轉過來,先要在長沙開社保繳費證明,讓現單位社保專員帶著1、繳費證明,2、勞動合同,3、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 4、身份證 以上都要原件及復印件 去社保辦理就行
⑸ 您好,有個社保的問題, 我現在在北京工作1年,社保交了有1年,現在要回老家湖南
1、目前只有養老保險可以全國范圍內轉移,醫療保險部分城市可以轉移。憑身份證專,不要本人,屬可以在繳納地社保局開具養老保險繳費憑證,交到新參保地社保局就行了。具體轉移程序由社保局辦好了通知您!12333社保熱線。
2、五項社會保險中的生育保險、工傷保險不可以轉移!
3、公積金可以轉移,但是也可提取現金,提現比較簡單劃算。
⑹ 我在長沙上班但公司簽的勞動合同是在北京,社保交的長沙的,上不了長沙戶口,怎麼辦
在長沙買房子就可以上戶口了,只能這樣了。
⑺ 我是湖南人,但是在北京上班。單位購買了五險一金。請問到時候我回湖南時。保險應該怎麼辦
糾正復個錯誤。
你是湖南人,不是北京制戶口,根本繳納不了五險一金,只能繳納四險一金。非北京戶口沒有生育險。
你的戶口是長沙,你回到長沙後,可以把北京的賬戶轉移到戶口所在地,只要在長沙找到工作單位,且這個公司給你在長沙繳納保險或公積金,你就可以把北京的賬戶轉移過去。
你既然能在北京找到繳納保險的公司,回到戶口不可能找不到繳納保險的公司,現在不交保險的公司都是違法的,為了自己的利益,你要選好公司。
⑻ 在北京繳社保,家是湖南的,社保怎麼領
首先要確保你的公司已經將你的社保已經暫停。其次進行一下步驟:
具體操作流程很簡單,還版是不明權白的話可致電工作地當地社保局。流程如下:
1:在北京工作的地方的當地社保局(ps:是社保局不是社保所)列印「轉保憑證」;
2:到貴陽當地登記社保信息,也就是參保。參保分兩小點:
①:個人參保:個人參保需到戶口所在地當地地稅局參保一月並繳費,如是個人繼續參保則辦好「三方協議(就是代扣代繳)」再去戶口所在地當地社保局辦理轉保手續,帶上身份證件和轉保憑證;
②:單位參保:單位參保則需單位幫你增員到他們單位的社保號時生效。具體需要你跟單位溝通交涉。
注意事項:轉保憑證有時限日期,一般為列印日期起30日,過期無效。
⑼ 我在長沙單位交了6年社保現在來北京上班了社保怎麼轉來接這交
你這種情況,在北京的新公司辦理北京的新的社保卡就可以了,繳納北京的社保就可以。以後在退休之前(男士60,女士50),可以將多地的社保合並,一起累計計算年限。或者你可以直接辦理社保轉移,詳細如下:
辦理條件
轉出:(非機關事業人員)
職工流動到外省市就業參保,且本市用人單位已申報減員。
轉入:
1.職工需在本市正常參保,並至少有一個月的實際繳費賬戶信息。
2.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
3.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已達到待遇領取條件,且待遇領取地為北京的職工。
關於「臨時賬戶」的規定:
根據國發[2009]66號文規定,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職工,2010年1月1日後首次在非戶籍地參加養老保險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新參保地所建立的賬戶為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以下簡稱臨時賬戶),按國家規定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應將臨時賬戶中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的。
辦理材料
轉出:
參保職工身份證或有效證件原件,他人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原件和參保職工身份證或有效證件復印件。
轉入:
1.企業轉出的職工
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⑵《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原件1份。
2.部隊轉出的未就業隨軍配偶
⑴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開具的《未就業隨軍配偶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⑵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開具的未就業隨軍配偶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原件1份。
3.臨時賬戶保險關系歸集至京的職工(本市戶籍或待遇領取地為北京的職工)
⑴《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原件1份或《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⑵《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原件1份。
4.軍人退役養老保險接收
⑴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開具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1份。
⑵《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原件1份。
辦理流程
轉出:
材料齊全的,社保經(代)辦機構出具繳費憑證,職工憑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以後環節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與本市社保經(代)辦機構聯系直至辦結。
注意事項
1.申請辦理過社會保險關系轉入本市的,其手續應全部辦結成功。
2.月減員後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的,需確認當月社保繳費已經記賬後方可辦理。
轉入:
社保經(代)辦機構對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將根據不同業務需要,生成《聯系函》,以後環節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直至辦結。
注意事項
對於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轉出地應向轉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中財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