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可以讓員工自己全部承擔養老保險費用嗎
現實困惑
小張大學畢業後,進入一家廣告公司上班。但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小張卻發現合同中有一條寫明:關於想參加養老保險的,需員工自己承擔全部的養老保險費用,公司不會承擔。小張覺得這種做法非常不合理,養老保險費用本應該是公司承擔,怎能讓員工自己承擔呢?因此,小張便找到公司的負責人要求給他一個合理的解釋。那麼,關於養老保險費用,公司可以讓員工自己全部承擔嗎?
律師答疑
作為用人單位,應該全力保障勞動者充分享受社會保險的合法權益。養老保險即我們通常說的「五險」之一,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的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費用應該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向當地社保機構繳納保險費用。關於養老保險費用的繳納比例各地規定各不相同,一般因當地經濟水平,企業效益以及單位職工工資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是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該案例中小張公司的這種無視員工基本權利的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單位作為繳納社會保險的主體,必須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以保障職工退休後的正常生活,職工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當小張發現這種情況時應該及時跟單位交涉,如果權益得不到保障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尋求勞動行政部門的幫助。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第一款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二條第一款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法理薈萃
老有所養是公民人權的基本體現,國家和社會為了保障公民年老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制定了養老保險制度,那麼作為用人單位就應該全力保障勞動者充分享有享受社會保險的合法權益。
② 離職後次月社保已繳納,是不是應該員工全額承擔(包括個人部分和公司部分)
既然已經復離職,公司是不會繳納社保的制,社保費應該員工全額承擔。
養老保險繳費:
個體工商戶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養老保險時,將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醫療保險繳費:
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
③ 自己交全額養老保險和公司交有什麼區別嗎
兩者有三方面的區別,抄分別如下:一、付款性質不同:單位支付養老保險是強制性的,只要在單位工作,單位就要支付,否則會受到處罰。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是自願的。如果覺得社會保障更重要,可以每月支付費用,可以自己支付,也可以選擇不支付。二、資格不同:單位支付養老保險的前提是你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和一個單位,但是帳戶沒有限制。無論是地方或不是地方,都可以交給社會保障人員。個人繳費養老保險不需要工作,但它通常是一個本地賬戶。三、在支付對象和支付比例方面的差別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這一單位的繳款比率遠遠高於個人的繳款比率。然而,單位只交自己的本金,費率將高得多。最重要的是,其中只有40%被列入個人賬戶,而60%被列入社會保障賬戶。如果沒有完美的死亡,只有個人賬戶的錢可以繼承。將單位的養老保險與個人的養老保險進行比較,發現單位支付了大量的養老費用。因為大部分是單位支付的,個人的份額很低。
④ 公司是否可以讓員工自己承擔全部養老保險費用
我們知道不能,因為法律規定,養老保險繳費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
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應當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的應當收集證據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用人單位應該全力保證勞動者充分享有享受社會保險的合法權益。養老保險即我們通常說的五險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的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費用應該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向當地社保機構繳納保險費用。養老保險費用的繳納比例各地規定各不相同,一般按照當地經濟水平,企業效益以及單位職工工資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況下是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
⑤ 企業工人養老保險金讓個人全額負擔合理嗎
不僅不合理,而且還不合法。
用人單位依法參加養老保險,是法定的義務和責任,但是必內須按照規定,用人容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全部由職工承擔,是違法行為。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社保規范是大勢所趨,各位企業家對於即將來臨的社保新政,應坦然面對、從容應對,更多的從企業戰略發展考慮,從自身內部實際需求入手,更多的考慮改變人員結構、薪酬結構、用工模式、人員自由化、人員機械化等。
(5)補繳養老保險公司全額承擔社保擴展閱讀
關於社保的繳納
社保的繳納不是願意不願意的問題,而是企業的必須的一項義務,雖然員工有自願放棄享受社保的權利,但企業不能放棄繳納社保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⑥ 社保補繳怎麼計算一個人應全額補交多少
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其中:繳費比例按照現行企業繳費比例執行,即28%,企業20%,個人8%。補繳系數起點為1.1,補繳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數增加0.1,逐年計算。
1、補繳金額: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的欠繳指數×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2、個人帳戶金個人帳戶金=補繳時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的欠繳指數×11%×補繳系數。
3、個人帳戶金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個人繳納部分=補繳時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的欠繳指數×個人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4、計算個人帳戶金和個人帳戶金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公式中的應補年度不得早於1 996年。
5、補繳金額累計計算。
(6)補繳養老保險公司全額承擔社保擴展閱讀:
主要特點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⑦ 公司可以讓員工自己承擔全部養老保險費用嗎
小李今年剛剛大學畢業,由於自己所學專業的就業情況不是很好,就暫時進了一家規模很小的公司,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小李發現其中有一項寫明,該公司不會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如果員工想要繳納養老保險的話,可以自己承擔全部的養老保險費用。小李很是不解,找到公司的負責人,尋求合理的解釋。請問,小李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否合法,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員工自己承擔全部養老保險費用?
用人單位應該全力保證勞動者充分享有享受社會保險的合法權益。養老保險即我們通常說的五險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的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費用應該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向當地社保機構繳納保險費用。養老保險費用的繳納比例各地規定各不相同,一般按照當地經濟水平,企業效益以及單位職工工資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況下是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該案例中小李公司的這種無視員工基本權利的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單位作為繳納社會保險的主體,必須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以保障職工退休後的正常生活,職工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小李發現這種情況時應該及時跟單位交涉,如果權益得不到保障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第一款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老有所養是公民人權的基本體現,國家和社會為了保障公民年老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而制定養老保險制度,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
⑧ 公司全額繳納社保這樣做對嗎
對的,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強制性的義務和權利,任何公司和個人都不得違反。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
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8)補繳養老保險公司全額承擔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社會保險費流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追迴流失的社會保險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⑨ 公司補繳社保,我個人部分能讓公司承擔或補繳嗎
當然,個人部分必須是個人繳納的。如果公司同意補繳,你不需要任何證明。如果公司不同意補繳,你需要申訴到勞動仲裁,則需要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則需要你證明你是這個單位的職工。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各地區,不同的補繳時間,辦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
2、錄入企業版軟體:
①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②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③列印《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3、根據補繳月份的不同:
①申報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②申報補繳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③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
4、中心及各分中心業務受理櫃台辦理;
5、財務櫃台繳費(當日繳費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