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試用期三個月,公司不給買社保合法嗎
很明確的回答你這個問題,不管你在上班兒的時間長短,或者是在試用期內。公專司都需要按照我國屬的《合同法》必須給。當事人繳納保險和社保,如果這種呢,相對應來說公司不繳納,他就違反了法律,所以這個時候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說是。勞動部門了進行報備。aqui te amo。
㈡ 試用期3個月,單位沒有給我交社保,我該如何要求賠償
賠償員工雙倍工資,員工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
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同樣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享受包括社會保險權在內的所有勞動權利,不能因為勞動者的試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待。
此外,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不管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私下約定免繳社會保險,還是用人單位以商業保險取代社會保險,都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
(2)試用期間公司沒給買社保擴展閱讀:
單位應當給員工繳納社保,這是法律強制性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試用期單位應繳納社會保險。
繳納的金額按如下方法計算:
1、養老保險:個人承擔部分=月工資×8% ,用人單位則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繳納。
2、基本醫療保險:單位按本單位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的7%、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的2%繳納。
3、失業保險: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
4、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㈢ 如果試用期單位不給繳納社保,我們應該如何維權
勞動仲裁。入職之後務必要簽勞動合同,保存上下班打卡記錄、保存好每日工作、保存和公司領導同事的對話記錄,特別是任務分配記錄。這些能防止公司污衊你不是本公司員工或者沒有工作記錄。然後拿著這些記錄和社保信息到當地勞動局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