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交社保企業拒不改正,法律才會讓他們進黑名單,其實就是給機會他們違法不是嗎因為他改了他就不受懲罰
用人單位不買社保
10月12日,人社部發布《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指出所稱「黑名單」是指違反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用人單位、社會保險服務機構及其有關人員、各類參保及待遇領取人員嚴重失信記錄信息。徵求意見稿指出,社保「黑名單」實行「誰列入、誰管理、誰負責」,遵循依法依規、公平公正、客觀真實、動態管理的原則。人社部擬要求有以下六種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縣級及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其列入社保「黑名單」。具體包括: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參加、申報社會保險和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變相交易社會保險個人權益數據的;社會保險服務機構違反服務協議或相關規定且拒不整改的;負有償還義務的用人單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償還社會保險基金已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在一些小型企業中,尤其是服務型的小型企業,經常出現企業為了逃避責任而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的情況,違反社保制度的要求。為此,人社部要求,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社保「黑名單」信息納入當地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據《備忘錄》規定,在政府采購、交通出行、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准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對於懲戒期限,徵求意見稿也進一步明確,社保「黑名單」實行動態管理,納入聯合懲戒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相關失信主體首次被列入社保「黑名單」的,期限為1年;相關失信主體未改正失信行為或者列入期間再次發生第五條規定情形的,期滿不予移出並自動續期2年;已移出社保「黑名單」的失信主體再次發生第五條規定情形的,列入社保「黑名單」期限為2年。用人單位不交社保後果嚴重,員工所在企業不給員工買社保的話,員工可以提出抗議,還可以走法律途徑,畢竟企業不交社保的代價比較大,員工要積極維權。
2. 公司就是因為社保拖欠被拉入黑名單了,我的社保在別的公司能繼續交嗎
可以交的
1;只要有抄單位願意接保。只襲需本公司申請減員將你的社保停掉。由接保單位申請交社保。
2:如果你公司只有你一人參保的話,這就不行。如果單位不注銷的話,必須最少有一人參保。
3:如果注銷了營業執照就不能以該單位名稱參保繳費。
本市戶口的可以申請辦理靈活就業社保個人繳費,非本市戶口的只能在工作單位參保。
3. 公司社保三個月沒有交,會被稅務局拉入黑名單嗎
不會抄的。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襲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4. 用人單位不交社保如何處罰
社會保險金是勞動者的「活命錢」,可以讓他們在年老、失業、生育、由於工傷而版喪失勞動能力權時,獲得物質幫助。
對用人單位逾期不繳納或不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經其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從該單位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中劃扣社會保險費。對不足額繳納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相應價值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加大了對用人單位不繳納或不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處罰力度。根據草案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逾期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處欠繳數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以往的處罰上限是2萬元。
5. 公司怎樣才會被列入社保「黑名單」
你們好,很高心能來回答你們的問題。
針對不繳社保、漏繳社保、不按實際工資基數專繳納社保等情屬況的用人單位,會被納入社保黑名單。
如果我們已為你解決了疑惑請給我們點贊,以表鼓勵。
如果你還有其他的疑問,歡迎留言給我們。
6. 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需要承擔哪些法律後果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必須有社會版保險的條款。根據社權會保險法,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此外,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還必須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繳納,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則由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且可以請求用人單位給予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勞動者可以提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 用人單位在哪些情形下會被列入社保黑名單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並受到行政處罰的;
2、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版》及實施條例權並受到行政處罰的;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並受到行政處罰的;
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並受到行政處罰的;
5、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並受到行政處罰的;
6、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並受到行政處罰的;
7、違反《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並受到行政處罰的;
8、建設單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劃支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並受到行政處理的;
9、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受到行政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