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要求單位補繳勞動法實施前的個人部分的社保
補交社會保險抄費用襲是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的,由社保局責令其限期補繳。用人單位補交的,只需要補交其應當負擔的部分,個人負擔部分,由勞動者負責補交。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另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具體可向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部門申訴。
⑵ 離職後要求原單位社保補交,在《勞動法》中那一條可以做為依據
你的來這兩個問題都可以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作為依據,具體應該是: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另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具體可向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部門申訴。
⑶ 想申請勞動仲裁,讓單位補繳社保,請問勞動法或者別的有明文規定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嗎沒有繳納可以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有明明確規定。
⑷ 勞動法社保繳納規定
《勞動法》關於社會抄保險襲的規定為用人單位不得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每個勞動者都有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4)申請公司補繳社保的勞動法規定擴展閱讀:
勞動者在繳納勞動保險後,出現以下情況可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勞動法》
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⑸ 如何要求單位補繳勞動法實施前的個人部分的社保
補交社會保險費用是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版用人單位權未繳納社會保險的,由社保局責令其限期補繳。用人單位補交的,只需要補交其應當負擔的部分,個人負擔部分,由勞動者負責補交。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另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具體可向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部門申訴。
⑹ 勞動法怎麼規定補交養老保險
復養老保險不足繳費制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周歲、女工人40周歲、女幹部45周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周歲、女工人35周歲、女幹部40周歲。
2、補交時須提供:
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書;
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幹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復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復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戶籍證明復印件。
⑺ 新勞動法實施後 社保補交問題
補交社會保險費用是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內保險的,由社保局容責令其限期補繳。用人單位補交的,只需要補交其應當負擔的部分,個人負擔部分,由勞動者負責補交。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另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具體可向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部門申訴。
⑻ 2019年國家勞動法對於社保欠交少交補交是怎樣規定的
保險小編幫復您解答,更制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個人因換工作的原因中間斷交社保,如果是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職工未繳納社保,用人單位應為職工辦理補繳業務;而如果是由於個人原因造成斷繳,那麼就無法補繳。簡單的說就是,由於公司原因導致員工的社保出現漏繳,斷繳問題的,那麼你就可以要求公司單位進行補繳。如果是個人辭職等個人原因導致個人社保斷交的,是不可以補交的。
⑼ 要求單位補交社保的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版會統籌。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你是可以要求單位給你這筆錢的。
如果公司賴賬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希望你能夠討回屬於自己的。
建議還是請專業的律師,幫事情原委以及證據的保留都准備好,這樣更容易討回自己的應得的,希望這些對你起到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