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社保欠費怎麼辦
1,可以先補繳然後核對清楚後要單位給你錢,但一定要有書面的協議;
2,採取1方案是最專好的屬,因為你新單位辦了社保後,再補繳之前的會很麻煩,新單位不會給辦理的,因為這樣會導致社保數據與勞動合同時間不符;
3,採取1的方案操作,同樣需要原企業陪你一起辦理,因為還是要走單位的單子的,而且時間估計要到下個月才能辦好。所以,新單位先辦理入職,社保轉移以沒時間推諉下個月再交;
4,若原企業不定協議,找勞動監察大隊,不要走仲裁,仲裁要2個月左右;需要提供的證據很簡單,拿身份證到社保打一份社保記錄清單,拿著你的合同、工資單(或銀行卡發工資記錄)到監察大隊就可以了
㈡ 原單位社保一直欠費怎麼解決
一、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文件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三、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㈢ 社保個人欠費三年多了,現在新單位交不進,可以不補交嗎
首先,補交沒有強制性,你可以選擇補,或者不補,均可以的。
補交需要轉移關繫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之後才可以。切記:一般補交存在滯納金的收取,為千分之2每天計算,而且還有利息的收取。這是一個龐大的金額。其次,一般可以補交養老,醫療保險2種。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而醫療保險自停交之日起有三個月緩沖期,定期交納相關待遇不受影響,一般可以斷3次,否則就需要重新累計交納年限,且不享受醫療報銷。所以沒有連續交納,你的社保就會有影響的。第三,憑社保材料,比如醫保卡,養老保險手冊等申請轉移社保關系手續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按個人方式續交,或者轉移到新單位續交社保2種處理方式。建議你續交比較好一點。
㈣ 單位社保欠費三年,員工2013年離職,未停保,怎麼辦
單位社保欠費三年,員工2013年離職,用人單位應當補繳欠繳的社保,同時依法給勞動者專辦理社保減員手續。屬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㈤ 失信單位社保欠費不交,五年後會自動解除
在原單位自動離職了,原單位會及時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社保減員手續,如果用人單位不辦理社保減員,用人單位需要繼續繳費,這對用人單位來說是不經濟的,不會存在社保欠費的說法,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辦理社保減員手續後,勞動者可以依法辦理社保轉移,勞動者可以依法辦理個人靈活繳納社保,也可以待重新入職新用人單位後再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勞動合同法》
㈥ 企業社保欠費究竟應該誰來承擔
其實很簡單,讓你上家單位去社保局報停,停到你欠費的那個月。也不用補的。
㈦ 單位社保欠繳3年,我想轉出自己繳納,但是社保公司說必須補交欠費才能轉出,請問,有這規定么
如果有單位給你交,你可以重新開始交,等你想銜接上時再補交就可以,現在社專保都聯網屬,就是在外地,也都能遷移連續上的,我的社保就是後來補交的,我是到外地工作,新單位給我交社保,原單位欠我兩年社保,過好幾年我才補交的,後來都連續上了
㈧ 個人養老保險單位已經欠費好幾年了,拿出來的話不太劃算,我能否重新開個帳戶,如果能該怎麼辦
你的想法錯了,首先,欠繳應該做補繳,或者根據地區安排情況不補而繼續續保,但對退專休後待遇影響非常屬大。其次,「拿出來不太劃算」的說法更錯,拿不出來,除非出國定居或者死亡。再次,重新開戶的想法沒有任何必要,重新開戶相當於之前所有繳納過的費用全部作廢,而且繳費年限也大幅減少,對自己有百害無一利。
所以建議無論如何還是把欠繳費用補上。
㈨ 社保被公司欠費好幾年現在補交需要一大筆滯納金怎麼辦
你有工作單位,是單位拖欠了社保繳費造成的滯納金,應該由單位來承擔,否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上勞動監察部門去告。
㈩ 單位私自用自己的身份證投了社保,並且欠費四年該怎麼辦
沒這說法吧?單位繳納社保,錢也是單位賬上扣的,沒錢扣的話也是單位欠,也不是你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