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在另一家公司交社保合法嗎
不違法。
因為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公司委託第三方勞務公司繳納社保是公司和其之間的協議,只要給員工繳納社保就不算違法,只不過將保險業務外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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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企業在辦理登記注冊時,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前款規定以外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九條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B. 從上個單位辭職後一年找到工作社保怎麼辦
辭職後一年沒有工作,現在有工作了,其社保實可以繼續繳納的。
離職後,原單位從其公司賬戶內做減員處理,然後勞動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職業者的身份自己繼續繳納社會保險,也可以轉到新公司賬戶內,讓新公司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公積金與社保類似。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還需要先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以下為如何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1、原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養老保險手冊》及其《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並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中心將勞動者的個人賬戶做減員,即從該公司的社保賬戶里將離職勞動者減去。減員後,單位會將勞動者的《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交還於勞動者。
2、當勞動者辦理轉移手續時,與解除勞動合同期間肯定有一段間隔,此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窗口繳費。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這樣勞動者才能辦理轉移手續。
3、辦理轉移手續前必須提供,所需轉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詳細地址、單位名稱、開戶行名稱、銀行帳號等相關手續給以自謀職業者繳費的服務中心,這樣他們就能准確地把離職勞動者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金額及期間利息一並轉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續接。這樣保險關系就續接清楚了;
4、各地手續有所差異,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一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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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C. 如果下個單位交社保,上一個單位必須終止嗎
即使上個公司倒閉了,在清算之後也需要對所有員工進行減員操作,減員之後,你就可以在新單位上社保了。如果前單位一直沒有將你減員,你可以去請求法律的支持。一般來講,單位都願意快速減員,這樣就不會產生應付應收款了。
D. 公司改制後,工資單上任是原合同單位,但社保繳費卻是新的公司,是怎麼回事
你是面公司改制後工資是上任是原合同單位,但社保確實深等單位,我覺得這種情況還沒有全部改過來的原因
E. 社保可以同時兩個單位交嗎
也就是你現在想在原單位繼續工作並交納社保,就需要在新單位申請停交手續,然後轉移關系之後就可以在原單位繼續交納社保了。
對於盜用身份,你需要確定現單位所辦的社保,是否跟自己現在使用的身份證號碼相同,這點很重要,涉及將來的相關切身利益。
是這樣的,社保是統籌管理,也就是在同一個統籌區域內,是不允許開2個帳戶的,所以就像你提到的那樣,重復了,你就是屬於這種情況。
而在非統籌區域,就可以重新參保,即同時在兩個單位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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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基數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
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
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繳費比例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
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
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F. 上一個工作單位沒有了結,現在單位能給你交社保嗎
你好,上一個單位沒有給你了結,現在的單位幾乎是不能繳納社保的,尤其是社保這一塊,沒有做減員的,交納不上。
G. 一個單位只交一個人的社保可以嗎
不可以來的。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源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H. 在一個單位繳社保,在另一個單位上班,社保局會不會要求兩家都要繳社保
只需要在一家公司繳納社保。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專基本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不買某些社會保險。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協議,非全日制用工,用工單位一般只繳納工傷保險,可以不繳納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而且非全日制用工是勞動關系而不是勞務關系。因此,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用人單位只要只繳納工傷保險,可以不繳納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由其本人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I. 上個公司交了社保離職後新單位可以馬上接著交嗎
可以的。抄
在原單位離職後,到新的單襲位上班,原單位會在員工辭職後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然後由新單位可以給員工繼續繳納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在十五日內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畢時支付。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保留二年以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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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個體工商門自願參與社會保險沒有雇傭工人,不參與用人單位非全日制員工社會保險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該申請組織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統一的個人全國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險號碼就是公民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