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明明答應繳納社保,入職了之後,公司不給繳納社保怎麼辦
第一公司這樣做肯定是違反勞動法的,但是卻不屬於違法用工。在這種情況下你就要想好你是否想待在這個公司,如果你想就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記錄,還有工資卡,作為證據,證明自己曾經在這里工作過。這樣如果你哪天不想做了就可以反將一軍,向你們本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賠錢,讓公司為你繳補所有的社保。
其次,如果你們最後真的走到了很嚴重的地步,那你就可以向勞動局舉報。當然做到這種地步的時候,你一定要考慮清楚。
其次你要想一想工資的待遇以及未來的發展怎麼樣,如果不給買社保,但是其實工資比較高,自己花點錢買,也沒有什麼。q以後升職的機會很大,平台很廣的話,你也可以忍辱負重一下。
❷ 入職當月簽了合同,但是由於各種原因單位沒有繳納社保,是不是合同不生效
合同是有效的。因為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必須履行的義務,版即使沒有寫權進勞動合同也是必須履行的。如果你單位沒有為你繳納社保,你可以依法申訴,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如果單位為你繳納了社保,你不能因為合同中沒有社保這一項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沒有繳納,屬於違法,你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❸ 新入職員工,公司並沒有按時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該怎麼去維權
、你可以通過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的方式,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勞動監察部門督促公司為你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公司補繳社會保險費用。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63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27條第2款分別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職工認為用人單位有未按時足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等侵害其社會保險權益行為的,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理。」。
可見,責令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屬於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的職責,不屬於人民法院的職責,在用人單位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時,可以由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法通知銀行扣繳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也就是說,勞動者個人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用的訴求,不屬於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2、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之規定,在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時,勞動者如果起訴用人單位要求賠償損失,則是可以受理的。
❹ 入職三個月了,公司一直沒有給我買社保怎麼辦
我國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已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自進專用屬工單位起一個月內,用工方必需完成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手續,並辦理各項社保上報,超過一個月用工單位仍未能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非法用工,勞動者可以通過向勞動監督部門申訴。還可以得到應有的賠償,其賠償標准以你所發工資為標准。如已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仍未為你繳納社保的,你可以憑勞動合同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以保障自已的合法利益。
❺ 入職當月公司沒有繳納社保
入職後一個月內為員工購買社保,如果不購買社保可以到社保局進行內仲裁。
單位必須給在職容員工辦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
1、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❻ 入職兩年多,公司未繳納社保,違法嗎
肯定違法。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離職時註明因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並申請勞動仲裁;向社保局投訴。具體法規有:
1、勞動者有權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38條
2、 賠償損失。未依法繳納社保,且社保機構無法補辦致使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員工有權要求企業賠償損失。——《最高院司法解釋(三)》第1條
3、面臨直接劃撥、扣押、查封、拍賣等強制徵收法律風險。相關法律條文:《社會保險法》第63條;《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16、21、23、25條;《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徵收社會保險費欠費管理暫行辦法》第7、9、10條。
4、 直接追繳、罰款等法律風險 。罰款金額:滯納金+罰款。深圳市滯納金繳納標准為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逾期仍不繳納的,強制征繳,並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5、案例:勞動者應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尋求解決。如關於深圳市深可意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社會保險費限期繳納(補足)指令書的送達公告。鏈接:http://www.szsi.gov.cn/sbjxxgk/tzgg/simtgg/201509/t20150929_3244128.htm
❼ 2018年6月入職後至今公司未繳納社保和簽訂勞動合同
不合法.
但胳膊扭不過大腿,
如果你覺得這公司還行,能繼續做下去,就等三個月後補交.能不能補5月份的(自行承擔),就看你如何為人處事和公司的規定了.
如果三個月做不滿的話,離職前要與公司協定好補交社保,做好維權准備吧.
❽ 入職當月公司沒有繳納社保,可以隨時提出離職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專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屬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第72條也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基於以上勞動法規之相關規定,你公司已經存在嚴重違法事實。你可以先到公司所在地勞動局書面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就依法申請要求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般情況,勞動局介入之後,公司老闆懂法律的話,在調解階段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❾ 新員工入職,公司就必須繳納社保嗎合理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簽訂勞動合同就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為單位入職員工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基本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不繳或少繳,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9)入職後公司沒有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