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以前公司沒有交社保現在怎麼辦
把自己交的那份
社保辦理暫停手續,就可以了。只不與單位繳納的不重復就可以。
B. 投訴公司補不進以前社保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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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勞動仲裁委以超過法定時效為由駁回勞動者的訴求。有的認為,國務院發布《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2年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這里規定的時效是2年。而2008年5月1日施行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說,社保費爭議的仲裁時效是一年,應當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社會保險費應繳未繳之日起計算。
盡管《勞動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但應當如何繳納,長期沒有具體統一的規定。直至1999年《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出台,才統一規定了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項目的繳費方式,導致諸多地方的用人單位的參保大多存在一定差別。
上海對社保繳費爭議的審裁口徑是,2008年5月1日以後,社保繳費爭議的仲裁時效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執行,即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社會保險費應繳未繳之日起計算。2008年5月1日之前與用人單位結束勞動關系的,社保繳費爭議的仲裁時效按《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養老保險爭議的處理意見》規定執行,即:申訴時效最遲自當事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計算,在六十日內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就是說,2008年5月1日之前與用人單位結束勞動關系的,職工只要在六十日內申請勞動仲裁的,也能討回10多年前的社保費。但是在2008年5月1日以後,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一年以前的社會費就未必討得回來了。
第二,社保繳費爭議還是向社保經辦機構投訴更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據此,許多省市如山東省、廣東省高級法院都明確規定,社保繳費爭議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范圍。建議還是向社保經辦機構投訴,社保機構審理後可以責令用人單位補繳,用人單位拒不履行的,社保經辦機構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社保繳費具有公法的性質,公法的法律關系在於公民或法人與國家機構之間的關系。公法關系的權利義務,屬於強制性的權利義務,當事人沒有權利放棄。在公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社保費是雙方的義務,而勞動行政部門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追繳社保費用屬於法定的權利。從這個角度來理解,社保繳費的追繳應當沒有年限限制。有的專家指出,社會保險的強制性質,使其不同於用人單位基於勞動合同約定向勞動者履行一般義務的行為,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其不應受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限制。
員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不存在時效限制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9號令)第12條規定:「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第13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的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第26條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員工主張用人單位為其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是具有強制性的,不應受到時效的限制。主張這項權利不僅是勞動者的「私權」,同樣也是國家的「公權」。也就是說,即使勞動者不主張此項權利,國家有關部門也應當強制要求用人單位履行繳費義務。正因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問題涉及到了國家利益,已不單單是員工和用人單位雙方之間的事了,所以對此是不能以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的,對於此類問題,司法實踐中所掌握的標准也是一追到底,要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開始補繳。
C. 考上公務員後,以前在企業交的社保該如何處理
居住地更換,或者是因工作原因離開當地的時候,我們都需要進行社保轉移,社保轉移流程如下:
1、准備材料: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保卡(如果還沒有,先補辦),並確保有餘額,離職證明,並確保公司已經把你的社保處於「停用」狀態。當地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D. 公司的社保怎麼辦 之前在老家已經買了社保的
在深圳買社保後的社保卡需要你交社保回執給公司(去照相館照社保回執),公司才會幫你辦理社保卡。
E. 以前辦理過社保的員工轉到新公司後應該怎麼辦社保
如果在同一個復城市,直接以新公司制名義申報就好。
在不同城市,如果員工不轉移社保,可以直接在本地新申報就好。如果要轉移,具體如下:
在新工作地有公司願意給你辦理保險的情況下,到原工作地社保部門取一張社保轉移申請表(應該網上也可以下載的),填寫完整後到你在原工作地最後繳納社保的公司蓋章,交到原工作地社保部門就可以辦理了。
祝你順利
F. 以前在公司有社保,辭職後社保怎麼辦
自己去自己的檔案所在地辦理自己交社保。或者不上社保也可以。如果是自己交的話回就帶著檔案存答檔的證明(存檔的地方可以補辦),身份證,一張銀行卡(不同的地方對銀行有不同的要求,比如北京就要求是北京銀行)去辦理就可以了,但是前提是原來的公司已經將你的社保進行了「轉出」操作,這個你要問一下你原來的公司。
G. 入職新公司,原來的社保怎麼辦
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社保轉移流程,並提供相關信息,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2、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可以進行接續申請!
同一個人在不同城市就業繳納社保滿十年以上的,以最後繳納期限滿十年的城市計算並領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