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委託員工去社保局辦理社保業務的委託信怎麼寫
委託書 茲 XXX 公司 委託我司員工 XXX 到貴單位 辦理社保相關業務。請給予接待。 XX 單位蓋章
『貳』 代辦社保委託書範本
社會保險關系轉入接續代辦委託書 (單位) 湛江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我單位職員------------,(身份證號碼:-------------------)根據有關政策,需將-------市--------縣(區)繳納的社會保險(養老\醫療)轉入湛江市,因故不能親自前往辦理,特委託-----------(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代為辦理轉入手續。 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受委託人簽名: 年 月 日 備注:受委託人應出示身份證原件核驗,並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叄』 企業委託第三方給員工代繳社保合法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見,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開戶和繳費單位應當是「用人單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如果勞動合同與公司簽訂,則社會保險也應以公司名義繳納,目前很多公司委託第三方並使用第三方社保賬戶進行社保繳費的行為並不符合法律規定。
有些地方對委託代繳社保行為進行了規范,如2013年7月1日實施的《長沙市規范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行為若干規定》規定,「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單位代辦用人單位參保登記事務時應提供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協議、授權委託書、被代理單位的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代辦員工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申報應提供被代理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件、授權委託書以及經被代理單位確認的職工名冊、工資發放會計憑證等資料。社會保險事務代理單位代辦社會保險事務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代理的規定,在代理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申報繳費時,不得將被代理單位的職工以代理單位職工的名義登記參保。」,從上述文件亦可看出,用人單位可以委託代理公司以公司名義繳納社會保險(即社保賬戶仍是公司的賬戶,可稱之為「代辦社保繳費」),但明確禁止以代理公司賬戶名義繳納社保費(此時社保賬戶是代理公司的賬戶)。從某種程度上說,後者的社保代繳行為沖擊國家的用工登記制度(實際用工單位和登記的用工單位不一致),並不為政府所倡導。目前上海、廣州等多地在外地員工辦理居住證積分申請、居轉戶過程中,要求勞動合同單位必須與社保、個稅繳費單位一致,從某種程度上反映了政府的導向。員工對戶口的利益訴求也間接會倒逼企業規范社會保險代繳行為。
因此,用人單位委託第三方繳納社會保險並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對公司自身而言,亦存在巨大的行政和仲裁訴訟風險。
『肆』 幫企業單位辦理社保的授權委託書怎麼寫
1、根據現行抄相關法律規襲定,授權委託書也就是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
2、授權委託書應列明委託人、受託人、委託事項、授權許可權等,格式如下:
授權委託書
委託單位: 有限公司。
住所: 省 區 路 號。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總經理。
受委託人:
姓名:XX 工作單位:XXXXXX有限公司。
職務: 經理 電話:xxxxxxxx。
現委託上列受託人在我單位辦理社保,作為我單位代理人。
代理人XX 的代理許可權為: 授權(包括 等)。
委託單位:XXXX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 月 日
『伍』 代繳社保委託書怎麼寫
XX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我單位職員×××,(身份證號碼:×××××)根據有關政策,需將×××市×××縣(區)繳納的社會保險(養老醫療)轉入×××市,因故不能親自前往辦理,特委×××(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代為辦理轉入手續。
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單位公章)×××
受委託人簽名:×××
××××年××月××日
辦理社保卡的流程是什麼,第一次辦理社保卡需要什麼證件
1、當事人實現就業後,在用人單位參保社保的,辦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參保時,應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學歷證明、勞動合同等證件及資料;
(2)由用人單位的相關人員(如人力資源部門等)申報參保後,再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去當地的社保部門領取社保卡即可。
2、當事人屬於個體工商戶或者在戶口所在地以個人名義參保社保的:
(1)參保時,應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
(2)去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參保,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參保手續,再憑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去當地的地點銀行的任一營業網點領取社保卡即可。
規定: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社會保險:
1、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2、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3、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
4、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
5、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