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社保押金問題
你可以到社保中心問一下,至於交押金這個是不合理的!
② 公司交社保保證金是怎麼回事
公司要員工交社保保證金是不合法的。
一般公司如果怕繳納社保之類的之後員工離職,勞動合同上會有離職違約金多少之類的,那是在離職之前交的,不是在工作開始
懷疑你應聘的那家公司涉嫌詐騙,可能是騙子公司
③ 公司給交了社保,收了社保押金,然後我現在辭職,公司不僅押金不退,
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或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回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答解協議;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④ 為什麼保險公司都要求新員工交押金這是合法的嗎
替你總結了保險公司的伎倆:
長期大量在招聘網站,報紙,車載屏幕,甚至路邊電線桿上做廣告;
到處搜集你的聯系方式,挨個打電話發簡訊拉人;
不敢報上真名實姓,自稱xx金融公司,xx投資公司,xx股份公司,xx集團,500強,用拼音——比如TAIKANG,TK,或者英文縮寫——比如AIA,PICC,PRU等等等等來隱姓埋名;
不敢實話實說「我們就是要招業務員去賣保險」,
自稱招聘文員、助理、兼職、內勤、售後、財務、行政、人事、主管、經理、組訓、司機(汗)、營銷精英、招聘專員、保障專員、輔導專員、客戶經理、數據錄入、理財顧問(汗)、儲備幹部、管理培訓生、職業經理人(汗)、小區收費員(汗)、養老金發放員(汗),等等等等。
不管你怎麼去應聘,都叫你LASS測試,叫你交錢,叫你培訓,叫你考證,
目的只有一個,變著花樣拉你去當那種成天到處推銷保險,自己卻:
1,沒有底薪(責任底薪,你要賣出多少業績才能拿到底薪),
2,沒有勞動合同(簽訂代理合同,不屬於勞動法保護的范疇,勞動部門也管不了),
3,沒有福利(底薪都沒有,談什麼福利),
4,沒有社保(不是勞動關系,沒有社保,對方會向你兜售商業保險讓你出錢買),
5,不是保險公司正式員工(一個營業部,一個主任或者經理都能打著保險公司的旗號招人)。
每天的交通費電話費拉客戶搞活動的費用都要自己出,
賣出保險給你高額提成,賣不出去一分錢不會發給你的保險代理人
⑤ 關於押金和社保
勞動法規定企業或公司不應向勞動者以任何原因收押金或者各項費用,所以公司要你押金這個事就是不對的。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訴訟。
⑥ 公司要求員工繳納保證金合法嗎
您好
這是不合法的事情,員工在公司工作,除了要繳納其中部分金額的:公積金、社保養老金、醫療金、個人所得稅等外,其餘的都沒有,其餘的費所有保險金額都是由用人單位繳納。
⑦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時要交押金是否違法
現在還有押金一說的
法規規定只要存在勞動關系即要幫員工買社保
可以到勞動、社保部門投訴他 還可以爭取賠償
⑧ 公司給投社保。但是要2000元押金。是否合法。根據這個我是否可以提出辭職
單位收押金違法來
可以辭職,如果收源押金屬於單位規章制度,可以以規章制度違法理由辭職
《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⑨ 公司要買社保 ,但為什麼要給公司交押金 合理嗎不合理如何去解決!
是不是公司給員來工買社保,公司要自求員工繳納2000元的押金。
如果是這樣,肯定不合理。因為我國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員工收取押金(保證金),公司是不能收取押金的。
解決的辦法,主要看你目前的工作對你重要不重要。首先你可以向公司說明,公司的行為時違法的,不能收取押金;如果公司不理睬你,你可以向當地縣區級勞動局的勞動監察大隊去舉報,只要你拿出公司給你開具的押金條,勞動局就會受理你的舉報,幫你把押金要回來,但是有一種可能,就是公司把你給解聘了(很多公司都是這樣做的)。
所以說如果目前的工作崗位對你非常重要,你就認了吧,等到那一天你不想幹了,你再拿著押金條去舉報他;如果目前的崗位對你可有可無,你就敢去舉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