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掛靠公司怎麼交社保
掛靠公司交社保,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掛靠」繳社保違法,雖然掛靠公司交社保本身並不屬於違法,且事實上有相當部分的企業在為非員工代繳社保,但無論是對於企業還是個人,掛靠公司交社保還是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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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掛靠公司交社保合法嗎
不合法,因為雙方復沒有建立勞動合同制關系,而是通過掛靠代理公司來繳納社保,這是政策不允許的。不過,你可以找正規的、有資質的人力資源公司代繳,像泛亞人力旗下的「易社保」就有社保代繳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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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企業怎樣跟社保掛扣
企業社保費繳費單位登記(單位、個體戶適用)
一、繳費單位登記范圍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
註: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了社保登記的繳費單位無需再到地稅局辦理繳費登記。
二、所需資料(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加蓋公章或簽名。)
1、《社保繳費登記表(單位適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戶須提供);
3、 經辦人身份證、單位公章,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計劃生育 證明:
4、人其他資料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提供。
三、辦事流程
辦事步驟
第一步 備齊資料,辦理稅務登記局 辦理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二步: 辦理繳費登記 辦理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三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地點: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12333)
備註:地稅服務廳含地稅社保廳及各辦稅服務廳。
四、所需時限:半小時
五、辦理須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稅服務廳辦理每一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
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15日申報繳費。
4、扣繳社保費與扣稅為同一賬戶,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稅費。
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建行開設扣稅(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託銀行扣繳稅(費)協議書》(可到地稅服務廳領取或地稅局網站下載),然後將其中的一份報送到地稅服務廳,否則無法通過扣稅(費)賬戶扣繳有關稅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㈣ 掛在別人公司交社保嗎
可以掛在別的公司名下辦理社保,不過對公司來說風險比較大,因為掛在別的公司的名下辦理社保的話,這些掛的人要跟這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當然這些勞動合同書在社保局那邊是有備案的,如果這些被掛的人出了工傷保險的話,這個公司還是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賠償一定金額賠償金的,還有因為與這個公司有勞動關系,部分人可能會因為這個「偽勞動關系「而要求公司支付工資等,會為公司帶來不少的麻煩。不過掛別的公司名下辦社保對個人來說是沒有什麼風險的,只是可能辦事的時候不太方便,不過只要公司同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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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員工掛公司名下買社保有沒有什麼影響
員工掛公司名下買社保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和交社保的單位應該一致。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5)公司掛扣社保嗎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㈥ 掛靠公司交社保合法嗎
法律沒有規定應該算是合法的。原則上是不違法的。
與單位解除關系後,一般是可以自回己續保繳費,最好還答別掛靠,需要繳手續費什麼的。
㈦ 可以掛公司交社保嗎
個人繳納需要全額承擔個人和公司的部分,所以能工作就不要離職自己專繳納,但是屬一旦離職,找代繳會是更好的選擇。
掛靠親戚公司跟代繳公司是一個原理,但是為此親戚公司需要承擔違規和違法的風險,在法律上你是他公司的正式員工,但是實際上掛靠個人並非此企業員工,企業違規繳納社會保險,這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還需要偽造就業協議,勞動合同、工資單等。所以為了省時省力,還不如去第三方代繳機構,專業服務費每個月也就幾十塊錢。
找代繳公司代繳,不用局限於本地的,在選擇社保代繳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盡量選擇正規的公司,以免出現漏繳或遇到騙子,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盡量挑選互聯網人事服務的領導品牌,選擇正規的公司,成立時間比較久、公司規模比較大的,例如服務覆蓋全國多數城市相對於單個地區小規模、1w+企業使用相對於零星幾個企業、100w+企業員工使用相對於幾千幾百的員工使用,如何選擇不言而喻。
㈧ 掛扣社保是什麼意思
您好,社保掛靠是指由於個人的原因(自由工作者,無單位等)導致公司沒有為版其繳納社保,而自己又想購權買社保,從而由代理機構(專門處理社保掛靠的公司)代理辦理社保,並在其旗下公司購買社保的一種違法行為。按照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用工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應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而所謂的「掛靠單位」與沒有單位的個人之間是不存在勞動關系的,這樣的做法有偽造勞動關系嫌疑,並且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