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陽失業後醫保怎麼辦
個人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不繳納養老保險。
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失業後,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斷繳費期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和繳費指數。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從中斷繳費至達到退休年齡期間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月份(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除外),在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時,按零計算繳費指數。
個人賬戶累計額的多少都會涉及到退休後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而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時間的長短又直接影響到職工個人賬戶的多少,繼而影響到退休待遇的高低。
具有城鎮戶籍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自行選擇是否參加城鎮個人養老保險,不參保的人員在核算養老金時,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不參與工資指數的計算,也不參與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
按月領取失業金的人員可以申請醫療保險待遇,由失業保險基金為其繳納醫保費,個人不繳費,領取失業金期間繳納的醫保費年限計入本人的醫保繳費年限。
單親家庭就業困難人員可以申請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您是否符合條件需要到街道做認定。正在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人眼,自進行就業登記享受社保補貼當月起,停止發放失業金,其應領未領的期限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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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安陽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多久
失業保險金抄可以領取的時間襲,是按繳費年限確定的,最長24個月。
《安徽省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失業人員應當享受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依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計算:
(一)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享受3個月失業保險金;
(二)滿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個月失業保險金的基礎上,自第5年起開始計算,每滿1年,增加2個月失業保險金,合並期限最長為18個月;
(三)滿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個月失業保險金的基礎上,自第10年開始計算,每滿1年,增加1個月失業保險金,合並期限最長為24個月。
第十九條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其重新就業後的繳費時間核定其本次應當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其前次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合並計算。合並計算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㈢ 到社保局領取失業保險的流程是怎樣的
只要你辦理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了,勞動關系不存在了,單位也到社保辦理了你的減員手續專了,你也拿到回工屬回執了。是本地常住戶口,就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回工回執,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服務中心報到,進行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就會同時給你辦理。
㈣ 安陽市失業保險金在哪裡領
應該在社保局領取。
㈤ 河南省安陽市失業保險金在找到新工作時怎樣申請停止失業保險金的發放
只要是你找到了工作,工作單位就需要讓你辦理,檔案關系轉移的手續的,那麼你內失業時間檔案容放在事業管理部門的檔案就要放到你重新找到新工作的單位當中,那麼失業保險那邊只要看到你提檔案,就知道你已經找到了工作,所以就會將你的實驗金婷發的
㈥ 安陽失業金一個月領取金額是多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專險金:屬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失業金流程如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領取失業金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攜帶本人身份證;
2、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3、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綜上,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㈦ 安陽市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哪些政策待遇
領取失業來金政策
根據我國社會保源險法及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能繳納社會保險。即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養老保險不可以繳納。但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根據我國社保法規定,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且非本人意願中斷就可以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不能繼續繳存養老保險。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