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真的不用繳納社會保險嗎
還是需要繳納的,但是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的社保繳交不在社保管理中心而在機關保險管理中心(繳納地點與企業員工不同)!
Ⅱ 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繳納社保是一樣的嗎
區別一,企業單位參加社保需要繳費,而機關事業單位不需要,有財政部回門補貼.
區別答二,企業單位職工的社保金(包括養老和醫療)賠付完全由個人帳戶余額決定,而事業機關單位的養老金則是100%退休前一年的工資,醫療保險更是100%全報銷。
機關事業多交點,以後得多點,未來社會有什麼新的政策,也會優先.。
Ⅲ 事業單位實行聘任制後,員工要自己繳納社保嗎
只要不是公務員,參保項目與一般事業企業單位是一樣參保,繳費基數、專繳費比例都屬差不多。
1、繳費標准:職工工資總額。(職工工資總額低於上年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社會平均工資60%繳費。高於上年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繳費);
2、養老保險: 單位20%、個人8%;
3、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
4、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農民合同工個人不繳納)
5、工傷保險:以從事行業風險確定比例單位0.5%、1%、2%;
6、生育保險:單位1%(武漢的是0.7%)
7、住房公積金:單位10%、個人10%;
上報給社保部門的職工實際工資數,其實事業單位都是領導說了算,只報工資組成的一部分。
每年度都重新申報繳費基數,有的城市稱之為社保年審。申報繳費基數——————
將社保基數申報的文件上交單位領導,由領導定職工工資種類中哪些進入社保繳費基數的內容,再由財務部門提供上年度12月份職工工資單,按照領導指示核算相關項目,最後的核算結果就是向社保部門提交的數額。低於最低繳費基數的,社保部門會自動核定最低繳費基數。——
社保會公布上年度本城市社平工資數,指定本市本年度最低繳費基數的。
Ⅳ 事業單位納入社保是什麼意思
事業單位納入社保就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都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都實行與繳費相掛鉤的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取消「雙軌制」。
2015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國發〔2015〕2號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1、改革的范圍
確定為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這樣規定,與現行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和經費保障制度是相適應的。納入改革范圍的單位和人員,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從而根本改變了制度模式,從單位保障變為社會保障。
2、繳費的基數和比例
規定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都要繳納養老保險費。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統一計息。這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是基本一致的,有利於實現制度之間的銜接。這是養老保障籌資機制的重大變革,從較為單一的由財政供款為主的渠道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3、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
改革後,基本養老金待遇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以社會平均工資和本人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每繳費1年計發1個百分點,即繳費年限越長,待遇水平越高。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累計歷年個人繳費的本息,除以規定的計發月數。
從國務院《決定》附件「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可以看出: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
這是對退休養老待遇確定機制的重大改革,由原來按「最終工資」的一定比例分檔計發退休費,改為主要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工作人員的職務、工資變動可以精細計算到每年、甚至每個月,能夠充分體現個人全部職業生涯所作貢獻。
4、改革前後待遇的銜接政策
總的原則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員,他們原待遇維持不變,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新人」是指改革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他們將來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之和。「中人」是指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是目前數量最大的群體。
Ⅳ 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需要交納社保 和公積金
事業單位的職工也需要交納社保和公積金。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保繳納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Ⅵ 事業單位是否要交社保,有無文件規定
事業單位應該繳五險及公積金,公務員不交保險
Ⅶ 事業單位正式編制沒有交社保,有退休金嗎
沒有交社保,退休時候是沒有退休金的。
(1)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7)事業單位要交社保么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Ⅷ 事業單位社保和企業社保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是公費醫療、失業、工傷,因為有退休金,所以事業單位社保沒回有養老保險,也沒答有生育保險,因為公費比生育保險報的多。企業社保就是基本醫療、失業、工傷、養老、生育。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Ⅸ 機關事業單位規定要交社保嗎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1、連續工齡是指幹部、工人和職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
2、凡屬於當地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參保范疇的具有國家幹部身份和全民固定工身份的人員,在其所屬機關社保機構規定的參保時間後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其參保前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其餘身份人員原則上按實際繳費年限確定其連續工齡,不視同繳費年限。
新調入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統籌單位的人員,必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原在其他社會保險機構歷年繳納的養老保險基金必須轉入機關社保公司,並按規定繼續繳費,其前後繳費年限可一並計。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理解實際繳費年限應注意以下兩點:
一是實際繳費年限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年限,不應與職工所在企業的繳費情況聯系在一起。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實際繳費年限與企業的繳費情況掛鉤,規定若企業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則不計算該企業職工的實際繳費年限,這種做法侵害了職工個人的利益。
二是職工個人必須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若是非足額繳納,欠繳年限暫時不能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待職工補齊欠繳本金和利息後方能計算。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文件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指參保職工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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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事業單位職工需要繳納養老保險嗎
事業單位是否繳納來養源老保險和單位性質是有關系的
根絕目前的情況來看,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一部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不繳納養老保險的
其他比如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需要繳納的
但是從國家的事業單位改革來看,以後所有單位,無論事業還是公務員都是需要繳納養老保險的
現在已經有個別省份開始了事業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試點,具體方式就是採用一些企業的職業年金制度,用來補充養老保險,避免繳費基數過低,造成退休之後待遇下降較大
是否繳納養老保險是要根據國家的政策來調整的,不見得現在不上,以後就一定不會上,以後會逐漸全民推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