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法人不買社保可以嗎
問題一:1、不管原公司有沒有把你的帳戶轉出來,如果你沒有當地戶口,都不能僅憑外地身份證明去續保。
在深圳開的帳戶不確實不能在家鄉直接續交保費,只能在家鄉再辦一個保險本子開個戶。
2、自己創業,如果在工商登記的是個體經營,也不能憑此參保,如果在工商登記的是法人,可以並且按政策規定是必須參保,同時還要給你的員工參保(政策上來講是這樣的)。
3、你在外地工作,可以委託你的家人為你辦理養老保險參保手續。需拿你的戶口本、身份證、無業證明(從無單位的,街道出證明,有過單位但已離職的,前一家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等)原件,就可以到你的戶口所在地保險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個體參保可以一般1年1次性繳納全年保費。具體費用參保時當地保險局會告知。
無職業可以辦理,但必須是本市戶口。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等到居住地所在社保局即可辦理。外地戶口又無單位投保的需回原籍所在地社保局辦理。
㈡ 法人代表是不是一定要在公司交社保
一定要在公司購買的,其它公司都可以,但要出具購買明細,年檢就可以了。
㈢ 法人不能買社保嗎
公司法人怎麼買社保嗎
其流程也並不復雜,但需要有完整真實的資料文件,先開戶登記,再到社保中心辦理社保開戶,需要攜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表、開戶許可證等等資料,完備的資料能更高效。
企業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流程,具體如下所述:
1、先攜帶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到所在區市的就業備案中心,進行就業備案的開戶登記。
2、再到所在區市的社保中心辦理社保開戶,一定要先把公司的基本戶開通以後再去辦理。填寫社保開戶登記表的時候要用到。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的原件、復印件;法人、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公章;勞動合同;員工花名冊;工資表;就業證;領取的其他表格。帶著公章過去,免得來回再跑。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㈣ 法定代表人不在公司交社保可以嗎
「法人」是個稱謂,我們開玩笑說的「法人'不是人.就是這個意思。
社保是根據勞動關系來繳納的,只要他和你們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不在你們公司也應該繳納的,但是要保證他不會存在兩份勞動關系在身上,同時他要保證現在沒有社保或社保已經被上家公司減出還沒有公司轉入的狀態。
㈤ 法人必須在本公司交社保嗎
一般小公司法人都是通過本公司繳納社保,但是有些公司法人是上一級下派的法人,工作關系在上級公司,那就按哪發工資,就在哪裡繳納社保處理。
㈥ 請問公司法人是不是必須在本公司交社保
你好,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一定非要在本公司繳納社保,如果他工作在其他單位,也可以在其他單位繳納社保呀。畢竟一個人在一個城市只能有一個社保繳費賬戶。
㈦ 法人能否不在自己公司繳納社保
法人是可以在自己公司繳納社保的。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回(含國有企業、集體所答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辦理社會保險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地稅登記證;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社保卡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㈧ 公司法人可以不交社保嗎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是否需要為其繳交社會保險,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專定。如果公司屬與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勞動關系的,公司不需要為其繳交社會保險。如果公司與法定代表人存在勞動關系的,公司需要為法定代表人繳交社會保險。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