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進的公司能查到之前社保交費記錄嗎
能查到之前社保繳費記錄。
查詢方法如下:
一、網上查詢:
輸入自己所在地的回社會勞答動保障網,在登錄界面輸入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或者是醫保賬號,然後點擊密碼確認,就可以直接進行查詢;
二、電話查詢:
撥打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的電話,根據語音提示進行選擇,然後根據勞動部門客服人員的要求提供自己的相關資料,就可以得到明確的情況了。
三、去就近的一些大型醫院或者勞動保障部門,拿上本人的醫保卡和相關的手續就可以咨詢了。
2. 現在的公司能查詢我以前工作的社保記錄嗎
必須要憑本人身份證到當地的社保中心才能查詢本人的繳費信息,未經授權不得查詢他人的繳費信息。
3. 入職新公司能看到個人之前的社保記錄嗎
能看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九章第七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1、新公司工作,單位需為你繳納社會保險,需把你在原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停保手續交與本單位。
2、新公司在辦理你的社會保險繳納時,社保公司是要查詢你的社會保險是否欠費,如果欠費是需要補繳的,所以新單位就會對之前社保記錄很清楚。
1.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敗則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察鋒棚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基旦和經濟制度。
2.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等。
4. 新公司能否查看到我以前的社保記錄(能查到具體哪家公司幫我交過社保嗎)
能夠查到的。
你到新公司工作,單位需為你繳納社會保險,如果你以前工作過且在本地區回,則需把你在原單答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停保手續交與本單位,而新公司在辦理你的社會保險繳納時,社保公司是要查詢你的社會保險是否欠費,如果欠費是需要補繳的,所以新單位就會對你的工作經歷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一清二楚。
5. 新公司能否查看到我以前的社保記錄
能夠查到的復。
你到新公司工作,制單位需為你繳納社會保險,如果你以前工作過且在本地區,則需把你在原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停保手續交與本單位,而新公司在辦理你的社會保險繳納時,社保公司是要查詢你的社會保險是否欠費,如果欠費是需要補繳的,所以新單位就會對你的工作經歷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一清二楚。
6. 原公司可以查到我現在社保的記錄嗎
公司可以查到個人的社保記錄。單位在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時, 社保公司的工作內職責要查詢一下容員工是否有中斷, 如果有中斷, 原則是要補繳的。 而單位也會在此時看到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7. 新公司能否查看到我以前的社保記錄
一、你到新公司工作,單位需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而新公司在辦理你的社會保險繳納時,社保公司是要查詢你的社會保險是否欠費,如果欠費是需要補繳的,所以新單位就會對你的工作經歷及社會保險繳納情況一清二楚。
二、單位在給你繳納社會保險時, 社保公司的工作職責要查詢一下你是否有中斷, 如果有中斷, 原則是要補繳的。 而單位也會在此時看到你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而單位不會為了了解你的工作經歷去特意去查詢你的投保記錄。
一、社保查詢的方法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
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8. 單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是否可以查到以前的記錄
可以看到你以前的交費情況,但是不一定能看到是哪個公司交的,不是所有地方的社保都可以顯示這類信息的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戶口可以看到,學歷、畢業院校那是看不到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六條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8)公司能不能查到我以前交的社保記錄6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