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要交社保的部分企業不負擔,只給我交個人社保,這樣行么
第一不能同時參保,你朋友那沒中斷,這邊又參保,那是浪費,不會給專你兩份享受。
第二後面那家其屬實就是不想承擔社保費用。他開給你的工資就是含了社保的全額費用(或者你不要求參保,他就給你那麼多錢)。你要求參保,單位要承擔社保費用,就超出他的支付心理價位。比如不參保給你5000,你要參保,按最低數保。比如2000最低標准參保,那國家總共要收800元。你個人11% 單位29%。你還是要到手5000現金的話,那他不是總共要為你支付5000+2000*0.29=5580元了。他讓你承擔單位部分就是給你5000總額不變,含所有保險。你到手工資現金就是5000-2000*0.29-2000*0.11=4200元。
交保險又不能只交個人的。你上海沒斷掉一直若在交的就沒什麼影響啊
『貳』 有法律規定,單位要為職工買社保的嗎公司支付一部分,個人支付一部分
e當然有
『叄』 如何表現社保公司支付部分
其實你的第二筆和最後一筆就是體現社保費用公司交付的部分,因為個人部分內已經在發放工資容的那一筆里體現了,不過因為你把它做的太復雜了,其實你可以不必計提,在拿到銀行扣款單後直接做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不就很清楚了嗎?
『肆』 員工離職,社保公司支付的部分,扣除應計入哪個科目
都可以,沖費用就是比較合理。營業外收入也行。怎麼做結果是一樣的。
損益結果的改變是一樣的
『伍』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會計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分別怎麼入賬
社保應先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的明細科目,賬務處理如下:
單位部分: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銀行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貸:銀行存款
如何計算保費: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陸』 用個人賬戶和公司賬戶各支付了一部分社保費,(加起來是當月應繳的),怎麼做賬
第一步,扣社保費:借管理費用——社保費貸銀行存款——X銀行,其他應付款回-老闆姓名。(前提是答老闆之前沒借到公司的錢)
第二步,還款老闆:借其他應付款——老闆名字,貸銀行存款-X銀行。
庫存現金不可能會有負數出現,你沒錢不可以有得花的。所以你的現金要是負數的話,是不是借用了老闆的錢?可以把差額那五萬先做借老闆的,再做其他支出分錄:借庫存現金,貸其他應付款-老闆姓名。
希望能幫得到你。一般公司與老闆私人都會有點聯系的,公司借錢給老闆:借其他應收款,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老闆還款的時候做相反分錄;要是公司借老闆的錢: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貸其他應付款,公司還款時做相反分錄。
這樣講你明白了波?希望能幫得到你。
『柒』 辭職會扣除公司支付社保的那部分嗎
不合理,繳納社保是用工單位的義務,享受社保也是你同事的權利,他完全可以向勞動監察反映這個問題。
『捌』 公司給職工交社保(公司出一部分 、個人出一部分)賬務怎麼處理
1、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繳納的一部分社保)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個人繳納的專另一部分屬社保)
貸:銀行存款
支付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公司出)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出)
貸 :銀行存款/現金
2、發放工資扣除個人應繳部分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出)
個人交靈活就業不但要繳納個人賬戶的費用,也要有一部分的錢進入統籌賬戶。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玖』 公司應社保局要求需要補繳社保,但個人不想支付個人部分,可以只由公司支付公司部分么
不能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內,非因不可抗容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