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匿名舉報單位未能按比例上交社保
不能舉報單位未按比例繳納社保,只能舉報單位未按時足額(繳費基數)繳納社保,因為社保繳費比例是法定的,單位不可能也操作不了不按法定比例繳納,不按法定比例繳納社保系統也繳納不了。單位如想少交,只能調低艾工的繳費基數。可向社保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但匿名舉報一般不會被重視。
⑵ 單位未按比例交納養老保險我該怎麼辦有相關規定嗎
可以先到當地勞動保障局咨詢政策,到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或大隊咨詢也行,如果內企業很過分,可以像勞動容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1、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在職員工參保繳納社保,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
2、如果企業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員工可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為其參保社保或以雙倍月工資補償,如果單位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又不以雙倍月工資補償的,員工可以到企業經營管轄地社保局、勞動局投訴。
⑶ 單位不願按照比例繳納社保
你為什麼現在不要求勞動監察去處理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呢。
⑷ 單位繳納職工社保低於職工社保最低繳納標准應該怎麼辦
按規定單位繳費,是以個人實際收入為繳費基數繳費。如果單位的繳費不低於當地當年繳費基數的60%(低於該比例社保也不接受),你就無法解決,不必分析了。
如果你有充分證據證明,沒按你實際收入繳費,就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單位按實際收入為基數繳費、並補繳以前差額的個人主張。
⑸ 如果公司未按規定比例繳納社保金該如何處理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基數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版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權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社保繳費是由公司和個人按比例共同承擔,這個繳費比例一般來講是較為固定的。
維權肯定是需要付出努力的,這個要有心理准備。首先和公司協商,要求以上方面的補償,達不成共識,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這時就需要你提供必要證據材料了,這非常關鍵,材料充分,肯定是可以贏的。
這段時間要有意地收集必要證據: 如工資條(最為重要)、考勤記錄、工作證、人證物證等等,以書面材料為重。
⑹ 公司不按比例繳存社保公積金,補償金怎麼算
公司不按實際工資交納社保和公積金有以下解決辦法:住房公積金可以向住房公積專金屬管理局投訴,申請補繳,投訴。社保問題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同時可以向社保局投訴。
從理論上來講,這是沒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但從實踐來講,勞動局和監察大隊只審查是否給你繳納了社會保險,至於繳納的基數不會去強制要求一定要按實際的工資來繳。
⑺ 用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沒有按照工資的20%比例繳納,怎麼辦
不合法,各地都有抄社保管理制度,上面有明確的繳費比例,包括個人承擔多少,企業承擔多少。正常來說,企業承擔的要比個人的多很多。
有一種情況也許企業與個人的承擔額一樣。
就是該地區對該企業有特別政策特別補助,既企業繳費多餘個人部分由政府補助,不需要企業承擔。
但是無論如何這部分不應由個人來負擔
⑻ 事業單位不按比例為職工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只講不按比例,沒有具體數字很難分辨正確與否。給你准確比例看看,如不符合版,就到單位所在地權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社保由單位和員工個人共同繳納,五項社保的具體繳費比例各地有所區別,但大致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個人工資的20%和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10%和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2%和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約0.8%,個人不繳費;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約2%,個人不繳費
⑼ 企業不按國家勞動法比例交社保,員工能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嗎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內除勞動合同:(容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第二款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根據你的描述單位是有給你交社保的,只是在你看來,單位繳納的比例不符合勞動法規定,所以咨詢是否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按照保險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養老保險是應該以個人工資為繳納基數,但實際上單位是以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作為基數計算並繳納。本人也查詢相關法規,一直未找到這樣結算的理由和法律規定,但可以肯定,這個做法是政府統籌要求的,不是單位能夠選擇的,也就是說單位這樣做並不違法,單位依法向政府申請繳納社保,政府如何結算是政府的職責,其錯誤與否與單位無關,不能因此認為單位構成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所以我認為,你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不可能得到經濟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的。
⑽ 單位不給按全額工資繳納社保金怎麼辦
公司未按員工實際工資交納社保,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立案處理。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三條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10)單位交社保沒按比例交怎麼辦擴展閱讀:
關於社保具體繳費基數如何計算問題: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的基數一般是按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資
確定,待遇也基本統一,因此無需進一步討論。而失業保險失業金的繳納基數一般與養老保險一致。
對於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來說,繳費基數會對職工今後領取養老金、公積金造成較大影響,因此我們著重討論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問題。
1、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勞動部《關於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第五條對此作了原則性規定:「單位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的范圍內進行核定。」
2、住房公積金保險基數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1999年)第十六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公積金的繳費基數也是跟養老保險一樣按照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下保底、上封頂」,新調入單位的員工按照當月實際工資確定,而只有符合「確有困難的單位,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管理中心核准」的企業才能按照最低工資標准確定繳費基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