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員工在公司工作不滿一個月,應該給社保嗎
用人抄單位在用工之日起30日內辦理社會保險,你在30天之內去辦都是合法的,但他在你還沒辦之前就離職了,就不需要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⑵ 工資不夠扣除個人部分社保,公司能否要求員工交回
由於參保人當月工資額不足,無法抵扣當月應繳個人社保費的,參保人應向參保單位支付欠款。
⑶ 員工離職,要求公司補交之前未按實際工資繳納的社保部分
做為公司,為員工全額購買社保,是公司的法定義務,也是公司自我保護的手段。社保的繳費主體的承擔比例,法律有明文規定,由員工承擔的部分需要由員工自己支付。
面對你公司的這種情況,一方面向社保中心承諾,會如實補繳應繳納的部分,並給出補繳費方案,即先由員工支付應補繳的金額,由公司代為補繳;
另一方面,並積極與員工溝通,將同意該方案並支付了補繳金額的員工,先行補繳費;對於不同意的支付個人應承擔部分的員工,統計名單,說明原由, 寫成處理報告交給社保機構。
(3)員工不滿公司扣除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僱主雇員雙方供款、政府負最後責任最為普遍。
在僱主雇員共攤保險費用的方法中,又可細分幾種情況:
1.費率等比分擔制
2.費率差別分擔制
3.費率等比累進制
如何計算保費: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參考資料:網路-社會保險
⑷ 對不按規定為員工繳或足額繳納社保的公司如何處罰
一般會協調公司補償員工的損失,如果公司不執行員工在投訴就會罰款,辦理人員不會有什麼事,教育為主,其他去查法律相應條款。
⑸ 公司把應該公司承擔的社保費用在員工工資里全部扣除了,是不是違法行為,應該怎麼辦
你好樓主,社保作為一種強制性的保險,每個用人單位都應該為入職的內員工繳納,這里說的入職容是指過了試用期轉正後的員工。像您所說的情況,公司已經違反勞動法,因為公司應該負擔社保統籌部分,員工繳納社保單位代扣個人賬戶部分,建議向公司所在地管轄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維權,並提供勞動合同,打卡記錄,考勤表,在崗期間的證明,同事的證言證詞佐證等,勞動監察部門受理後會根據你的反映情況要求公司對你進行補償,望採納!
⑹ 員工離職工作不足半個月,社保費用公司和個人怎麼承擔,有沒有相關法律依據
員工離職工作不足半個月,社保費用公司應當按照13%的比例,個人應當按照8%的比回例進行繳納。
員答工離職當月,原單位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其參保繳費,並自次月起暫停繳費。
自次月起(含次月)當事人可以將其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繼續參保繳費,或者轉入新單位繼續參保繳費,屆時前後繳費時長、個人賬戶余額累計計算。
⑺ 職工工作未滿一年公司交納的社保要不要個人退給社保金公司
職工工作未滿一年,公司繳納的社保金是不需要退給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