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社保欠費,不能單獨停自己個人的,怎麼辦
社保停保是不能享受醫保的,需要補繳才可以。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⑵ 急,原單位社保欠費申請個人停保後新單位能幫我辦理新的社保嗎
不可以。你只有與原單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勞動關系不存在了,原單位到社保辦理了你的減員手續,減掉你了,你也拿到社保出具的回工回執了,交給新單位才可以。
⑶ 單位已停社保,但是還有欠費未繳,可以給個人單獨補繳嗎
某些地方的政策因素可以繳。
還有一些單位因人而宜。
沒有關系。
沒有背景很難辦理。
最好到當地社保單位咨詢一下。
應該可以的。
⑷ 單位社保欠費個人交費能否辦理停保
單位社保欠費,個人不用去交費的,不去交費就表示暫時停保,不用辦停手續的,單位欠交以要單位給你補交
⑸ 用人單位社保欠費怎麼停保
公司社保欠費補繳方法:
1、申報條件:繳費途徑為「銀行繳費」且開通網上版申報功能的參保單位權。
2、申報時間:每月5號至25號的6:00-17:00。
3、注意事項:
(1)網上申報月報補繳只可以辦理2011年7月之後的補繳。
(2)網上申報月報補繳提交成功後,不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前台辦理繳費,只可通過當天晚上銀行批扣或當天通過網銀、銀行櫃台繳費。
(3)用人單位次日可在網上申報系統查詢扣款結果,補繳扣款不成功的,可列印「網上申報補繳不成功告知書」。
⑹ 用人單位社保欠費自己能不能繳費辦理停保
必須單位給你退出來,因為社保給退出來填寫減少人員單必須要加蓋公章,所以你必須找到單位退出來之後才能個人參保
⑺ 公司社保賬戶欠費多久會自動停保
公司社保賬戶不存在停保的說法,不繳費的話就一直累加欠費金額,同時加收滯納金。在繳清欠費之前,其賬戶名下的個人不能辦理社保轉移、退休等手續。
⑻ 單位社保欠費,是否可單獨一人補繳或轉出
可以單獨一人補繳,但個人部分和單位部分都需要補交。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
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8)單位社保欠費個人停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基金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對象是法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於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並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⑼ 社保局有權力因為單位欠費停止個人業務辦理么
因為原單位欠費會導致社保局無法做社保人員減少,社保局信息會顯示欠費狀態,因此到新單位無法做社保人員增加,建議先與原單位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本人帶上身份證原件及相關工作證明到原單位勞動局進行申訴!只有原單位將社保費用補繳,讓參保狀態變為正常並且做社保人員減少,新單位才能做正常的社保人員增加!
⑽ 單位欠繳社保和停繳社保有什麼區別
區別:
1、性質不同。社保是要逐月繳納,只要有一個月及以上沒繳,就是欠繳,由單位負責代扣繳的,如果單位有一個月及以上,就是單位欠繳。而單位停繳社保,是勞動合同終止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停止繳納社保,如辭職、退休等。
2、單位欠繳社保後要補繳,甚至還要繳納滯納金。而單位停繳社保不用補繳,也不用繳納滯納金。
(10)單位社保欠費個人停保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