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拖欠我四年的社保沒交怎麼辦
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起訴單位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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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一般不屬於《勞動合同法》所規制的對象
用人單位「不繳」、「少繳」、「延後繳納」的現象不少,勞動者的利益受到了嚴重侵害。在這三種情形下,如果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對此,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未繳納」、「未足額繳納」、「未及時繳納」均屬於「未依法繳納」,因此,在這三種情況下,勞動者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均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另外一種觀點認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中的「未依法繳納」應嚴格控制在「未繳納」、而不應該將為「未足額繳納」、和「未及時繳納」也涵蓋在內,只有在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時,勞動者據此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目前,在上海的司法實踐中,也是採用了第二種觀點。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滬高法[2009]73號),明確指出,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和繳納社保金,是基本義務。
但是,勞動報酬和社保金的計算標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比較復雜。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有悖誠信的情況,從而拖延支付或拒絕支付的,才屬於立法所要規制的對象。因此,用人單位因主觀惡意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繳納」社保金的計可以作為勞動者解除合同的理由。
但對確因客觀原因導致計算標准不清楚、有爭議,導致用人單位未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繳納社保金的,不能作為勞動者解除合同的依據。可以看出,上海高院的該意見實際上是放寬了對用人單位的管制,減少了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機會。
(二)未足額、未及時繳納的法律責任是按照法定標准進行補繳
及時足額地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一項基本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未足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要求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准補繳差額部分。
Ⅱ 企業欠社保怎麼處理
公司倒閉或者注銷對你的社保來說是沒有任何影響的,而且你所在的工作單位給你購買了社保,說明你就有這個失業保險,那麼可以通過失業保險來領取失業金的待遇,根據你繳納失業保險年限的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的一個失業金的領取,最長不會超過24個月。
當然原公司破產倒閉以後,那麼肯定是需要將你的個人社保由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因為你的個人社保是可以累積繳費年限的,所以說從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有新的工作單位接收你,那麼就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繳費就可以了。
公司倒閉以後,實際上自己的個人社保就應當由這個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如果說有新的工作單位接收你的話,那麼你是可以直接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交費,在這家原工作單位繳納的這個社保的繳費年限都是可以累積計算的,而且你的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也必須累計計算繳費年限,因為在退休之前必須要達到我們規定的一個繳費年限,養老保險是15周年以上,那麼醫療保險大概是25周年左右,只有達到這樣一個繳費年限,才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這個基本養老金和這個退休醫保的待遇。
Ⅲ 企業拖欠養老保險不交怎麼辦
先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勞動者可以去社保局舉報。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綜上法款,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員工繳納保險,如若不交,先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勞動者可以去社保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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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的作用
養老保險顧名思義就是跟養老相關的一款保險,它能夠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大家的老年生活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同時也可以讓大家在年老後老有所養。
對於現在而言,參加一份養老保險,就意外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規劃,免除了因年老問題喪失勞動力的後顧之憂,同時也可以為子女減輕贍養老人的負擔。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者在年老時可以安心退休,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社會就業機構的合理化。勞動者退休後,只要參加了五險中的養老保險,即可每月領取養老金。
其中養老金的領取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著直接的聯系,這樣可以激勵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勞動積極性,提高了員工的工作效率。
Ⅳ 公司社保欠費怎麼處理
公司社保欠費,員工可申請勞務仲裁或是向當地社保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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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Ⅳ 如到退休時公司欠以前未交的社保怎麼辦
對你說的這種情況,如果是退休的時候,公司還欠你的保險以及這種情況,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補交,如他們補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Ⅵ 公司欠社保不願意交怎麼辦
需要找前面的公司辦個接續卡,然後你才能在現在的公司繼續交。
Ⅶ 公司欠繳社保多年我該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裁定公司補繳社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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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處理:
1、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2、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Ⅷ 公司前欠一年多社保 沒有交 怎麼辦
如果是公司還沒有跟你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所欠的社保,需要勞動者與企業協商補繳,如果是因企業無人管理造成的,由企業補繳,並且有滯納金。
Ⅸ 公司拖欠我社保,如何補繳社保
你應當在離開公司的時候到當地勞動保障局或社保中心投訴公司拖欠你的工資與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