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掛靠單位和掛別人的公司是一樣的意思嗎
社保掛靠單位和掛別人公司是一樣的意思,都是自己付款,請別人代繳社保。
Ⅱ 個人簡歷中有三年掛職交社保,其實是在別的單位上班,簡歷中要怎麼寫
個人簡歷就直接寫明你在哪個單位上班?擔任什麼職位就可以,如果具體詢問的時候,你再具體解釋
Ⅲ 社保掛在其他公司嗎
看你的名字是掛到哪個公司的,如果是掛的另一個公司,合同和那家簽的,只有在那家買,應該是同一個老闆吧,或親戚朋友的公司,不然誰幫你出公司部分的錢,沒那麼傻,還有,你這個公司也有可能是歪公司,買不到社保,所以給你掛到其他公司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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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我們公司是集團的一家子公司,現在公司員工的社保需要掛在集團另一家子公司的名下,請問社保局受理嗎
如果要是在另一家公司交社保的話,員工的勞動合同就要是跟那一家繳納社保的子公司簽訂的,這樣才有法律效力
Ⅳ 你好,現在社保都快全國聯網,我在原來的單位有社保,一級建造師證已掛在其他企業,今後還能再掛不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開展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建設版的通知(人權社廳發[2015]86號)」提出:
1、建設目標:
力爭2015年底前完成省級全民參保登記系統建設工作,2017年底前實現對參加全民參保登記地區的數據全覆蓋。
2、共享要求
各省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建設,需遵循部里統一的介面規范,與部級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對接;各省級系統應將核實後的信息定期上傳到部級系統,同時從部級系統獲取交互信息,實現部省數據的共享和同步。
目前,我國很多行業(比如建築業)實行企業資質管理和個人執業資格管理並行的雙軌制管理模式,將個人執業人員數量作為企業資質的重要條件,對個人執業資格制度的建立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但也客觀造成個人執業資格人證分離、變更注冊頻繁、個人資格證書和注冊印章單位保管、限制注冊人員流動等問題。
實際操作中,提供社保證明材料,成為證明員工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最重要件,如社保全國聯網並實現部級間數據共享,「掛靠」行為不被主管部門發現,這想想都很難。所以,人社部的這一舉動,很可能成為「掛靠」的終結者,時間就在2017年,請大家一定認清形勢,早做打算。
Ⅵ 一定要把社保掛在某個公司嗎
一、如果你在戶口抄所在地申請社保繳費業務,那麼憑戶口簿和身份證就可以了。類別有按年繳費的(五個檔次),有一次性交足15年保費的。你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作出選擇。
二、如果在非戶口所在地申請社保個人繳費,那麼除了身份證外,還必須提供你在當地的收入證明。如果有注冊公司,或者掛靠公司或商店,那麼將你的身份證復印件交給該公司或商店去辦理就可以了。這個辦法不利處是,今後轉移時,單位繳費部分只允許轉移12%,有點虧哦!呵呵還是以自由職業者身份辦理比較好。
祝順利!
Ⅶ 簡歷與社保記錄不一致,公司要炒掉我,沒有經濟補償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6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簡歷與社保記錄不一致,不影響申請勞動仲裁。
Ⅷ 為什麼社保掛在別人公司上讓別人代繳是違法的
不屬於正規渠道。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版,其手續包括:本人身權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Ⅸ 社保掛靠在其他公司,找到工作後是不是移到用人單位
是的。如果沒有單位,需要個人繳納社保費用,或者掛靠單位代繳。一但有了正式工作單位,就一定轉到單位來,由單位統一代繳(由單位個人共同擔負)。如果不轉過來,就會失去單位負擔的那部分。
Ⅹ 我把自己的社保掛在其他公司,我本人是有公司,只因公司是注冊沒多久,不熟悉社保流程,所以就掛其他公司
社保和公積金可以分開繳納,但是對你後期公積金貸款買房會有一定影響,審核機構要求出具公積金流水,並要求出具社保繳納相關證明。這樣你的社保和公積金是兩家公司,會對審核帶來不通過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