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員工不要公司交社保應寫份什麼說明
社保是法定,必須繳納。
公司必須給在職員工辦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
1、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貳』 員工申請不交社保聲明有效么
1、目前抄繳納的社保是可以隨人的工作地點轉換而遷移合並的。
勞動法規定,單位有義務為在職員工參保辦理社保。如果單位不給辦理是違法的,如果你自己不需要繳納,你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自動放棄繳納社保」申請書,將來你在這個單位再想要繳納社保,單位也會以你自動放棄社保申請書為由拒絕辦理,不參保辦理社保,是你自己的損失,將來就無法享受到按月領取退休待遇。
2、如果你在北京繳納社保,是可以重新辦理社保帳戶繳納社保的。
你在上海繳納的社保,中間斷繳的社保,你不可以申請補繳,你可以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前的任何時候,你都可以前往上海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移帳戶到現參保地社保帳戶合並,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3、社保是繳納年限越長,繳費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叄』 企業職工由於單位無法繳納社保,怎麼辦
太籠統了,你的說明為何無法繳納,否則無法回答,也無法給你建議。
『肆』 員工簽署放棄繳納社保聲明,用人單位能否
《員工自願放棄繳納社會保險的聲明》是無效的。主要理由是:根據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屬》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僅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也是勞動者的法定義務。雙方均沒有選擇不繳納社會保險的權利。對於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可以放棄,但是對於法定義務就不可以放棄。員工在入職該公司時簽的《員工自願放棄繳納社會保險的聲明》,這樣的免責條款由於違反了上述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而是無效的。可以要求單位給予補繳社保。
『伍』 因員工自身原因導致社保無法繳納,讓員工寫聲明有效嗎
你們單位可以在制度中做出說明,凡是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保險不能按期繳納,導致單位補繳所產生的滯納金等經濟損失,由員工自行承擔(或者,在無法繳納期間,單位以企業部分應繳納的費用作為標准支付員工現金作為社保補貼,雖然到期還是可能會需要補繳,但是起碼仲裁或稽查時不會認為是單位逃避繳納義務,最終叫職工歸還社保補貼費用,由公司為其補繳就好了
『陸』 員工不想在單位上社保 需要寫什麼證明
員工自己放棄社保繳抄納,可以簽署自願放棄社保證明書。
勞動法是尊重勞動者的個人意願的,但是需要知道,企業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因為這是國家強制規定的。
《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主要有兩項:
一是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在成立時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是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承擔,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義務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還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柒』 不能將社保轉入現單位如何說明原因
社保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回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答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