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單位不能免責是怎麼回事
人社部近日表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這既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利,也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應盡義務,不能根據職工或者用人單位意願而免除,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此,有網友評論表示:希望我的Boss(老闆)也可以看到,希望我們也能足額繳社保,但公司不願意,還說是為了讓我們拿到手的工資能多一些,要是真的為我們著想,你倒是漲工資啊!
(1)柳州市自願放棄單位買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❷ 自願放棄購買社保協議書,這樣具備法律效應嗎
公司這樣做肯定不合法。
自願放棄申請書是無效的,因為這個申請書本身是違規的(當時只有條例,並無《社保法》),所以無效。過錯方是公司,不是你,因為公司必須要比你懂規定,因此,公司是過錯方。
公司不給你繳保險,其實公司的風險更大,萬一出現意外,公司要吃不了兜著走。這公司的老闆只看到眼前那幾個小錢,不知道規避風險。----搞笑。
既然有那麼個申請書,還是要做人厚道一點,好好的與老闆談談,爭取老闆按新頒布的《社保法》為你繳納保險,同時把老家的社保關系轉到深圳。不要動不動就講什麼法律、動不動就准備打官司。你可以對老闆說,為職工繳納社保,一是大勢所趨,全國都這么做了;二是為職工繳納了社保,對穩定職工隊伍有好處;三是為職工繳納了社保,可以把工傷等等風險轉移給政府,公司的人頭風險可以降為最低。
既往可以不咎,也沒必要反攻倒算,好好與老闆談,老闆會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
如果打官司,雙方都劃不來。
❸ 自願放棄購買社保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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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寫了也是無效的
所以怎麼寫也行
可以這樣
我自願放棄購買養老保險
(簽名)
❹ 員工自願放棄繳納社保 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法律規定企業一定要為員工買社保,沒有所謂的員工放棄繳納之說
《社會保險法》第一章總則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所有的用人單位和個人都要參加。
一、國家強制規定企業要為員工繳納五險是:
1、 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險
3、工傷保險
4、失業保險
5、生育保險等五險。
二、一金是:公積金。
如果發現其中一項未按規定購買,建議及時向社保局去投訴。
❺ 員工自願放棄參加社保,企業違法嗎
企業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本人自願放棄繳納社保也是一種違法行為。從法律規定看,為員工繳納社保是企業的法定義務,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因此,企業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員工被要求或是主動簽署保證書放棄單位為自己購買社保也是一個無效的法律行為。
❻ 我與原單位未解除勞動關系,自願放棄新單位所交的社會保險,社保局能否將原單位的社保關系停掉
你是北京嗎?社保局不管你在哪兒上班的。而且社保局並不知道你與新單位的勞動關系。只要原單位不知道你已經在新單位上班並且始終為你繳納社保,那就沒問題。但是如果原單位發現你已經在別處上班,肯定是會停止你的保險繳納的。而社保是可以轉移的。這個與你說的形式上是否辦理離職沒有太大關系。只要新單位同意為你繳納社保,那社保便可以轉移,無需原單位提供任何證明。這個是北京的政策。以前社保轉移是需要原單位出示社保轉移單,現在為了防止原單位惡意不辦理轉移單而造成的社保無法轉移,所以新規定不需要原單位出示轉移單,直接由新單位去辦理就可以了。
❼ 員工自願放棄購買社保該怎麼辦
員工自願不購買社會保險的處理方式,產生原因分析:
一是養老保險要交15年後才版可享受到,對於流動人口根本權享受不到這一項;
二是即使買了社保後也不能轉回家,就要去退保,而退保時,只能退自己繳的那部分但公司幫繳的那部分是退不出來的,相當於只是無息存款還不如自己拿在手裡放心;
三是不太了解國內保險體制的發展,國家社保制度雖不完善,但對保險險種中無須由個人繳交的部份,企業幫員工繳交,員工還是非常樂意的,如工傷保險部分和生育保險部分。
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社保必須購買,這是具有法律強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