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資遠遠高於社保基數,但是公司繳納的社保是按最低的繳納的,如何是好
社保局根據當地上一年度全部參保人的繳納情況,確定最低繳納基數。
各個單位在繳納時,如果某個員工工資沒有達到最低繳納基數的,也必須按最低繳納基數繳納。
❷ 公司按最低標准交社保是合法的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應該按實際工資足額繳納,如內果按當地最容低工資標准繳納,是不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因此,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之一。
所以,公司按最低標准繳納社保,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❸ 每個公司社保繳納最低標準是怎麼得來的
社保繳費最低基數是各地社保局按當地上年平均工資制定的,一般最低基數是上內年平均工資的40-60%
按規定,單容位應該按每個職工在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或者入職第一個月工資申請個人繳費基數
實際上,很多單位是根據各地社保局公布的最低基數為限為職工申報,只要申報的工資不高於社保局公布的最低基數,就是按最低基數繳費
❹ 關於公司按最低標准繳納社保,我該怎麼做
申訴到勞動仲裁,復要制求補繳五險。
注意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的話,就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簽到簿、經手的票據、胸簽、同事會餐合影、工資條、證人證詞等等等。
同時,可以要求勞動仲裁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金。
如果你們在這里工作不到一年的話,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或者其它經濟補償。
社保是以實際發生工資為準的。而不是以合同上的工資。因此,你可以申訴而且能勝訴。
❺ 單位按最低基數交社保合法嗎
社保是按員工實際工資繳費,如果工資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才按最低繳費回基數繳納。
按照規答定是要求:
工資高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的,按員工實際工資繳費
工資低於當地最低繳費基數的,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
現在大部分企業都只交最低基數,效益好的單位可能會交高點,普通的企業都是交最低基數的。
❻ 公司給員工的社保按最低標准上交,員工有辦法讓公司按全額來交嗎
1、只要公司在你入職一個月以內,按時和你簽定了勞動合同,並且按時的為你繳納了版社會保險,權哪怕是最低繳費基數。那麼你所在的公司,也沒有違返勞動合同規范,是合法的;
2、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這比費用是因合同未到期,就把你辭退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以上信息,希望對你有幫助
❼ 新公司社保按照最低繳納,對我有什麼影響
國家規定繳納社保需要按照實際工資來繳納,但是有些公司出於一些原因給員工繳納的社保是按照最低標准來計算,其實這對於員工來說影響比較大,比如繳費少了那麼自己賬戶里的錢就相對來說減少,眼下看著到手的工資是比較多,但從長遠來看等你退休領養老金時工資也會減少,所以如果能夠按正常工資繳納還是跟著國家規定走為好。
對於一個已經沒有啥體力的老人來說一百塊錢也是很大的一筆錢,所以在這時候你就會後悔當初為啥不按照正常工資繳納,如果當年跟著國家的要求走那麼如今的工資也不至於就這么一點點,所以影響這種東西你短時間是看不出來的,只有等到享受各項待遇時才能夠真正體現出來差異。
❽ 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按照社保規定的最低標准作為繳納基數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拓展資料:
2018年社保繳納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20%,個人繳費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0%,個人繳費比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個人繳費比例0.5%;
4.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個人繳費不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0.5%,個人繳費不繳費。
❾ 我們公司社保怎麼都是按最低標准交的,合法嗎
我們公司社保怎麼都是按最低標准交不合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9)公司搞陰陽合同交最低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繳納基數的計算方法:
以上一年度員工的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
2、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
3、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
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