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杭州社保辦理要帶什麼手續
1、你個人不用辦理任何手續,只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本復印件給人事部版門就可以了,以便權確定你的社保號碼和戶口性質。
2、社保號碼就是你的身份證號碼,你以前在事業單位繳納過,杭州社保系統會根據你的身份證號碼自動連接上,不需要轉移。
3、辦理過市民卡的,看病時需要帶上市民卡和杭州醫保中心給你的病歷本。沒有市民卡的,帶上身份證和病歷本。辦理市民卡需要帶上公司出具的社保在繳證明,去市民中心辦理。
回答完畢,謝謝!不知道你還有其他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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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杭州社保開通需要什麼資料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按規定不辦理稅務登內記的單位除外容)、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社會團體登記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沒有上述證書的單位應提供有關部門批準的單位成立文件),根據以下情況分別提供:
1、財政適當補助事業單位:經財政部門確認的相關材料;
2、外地建築施工企業,需提供下述資料:
(1)總承包單位工商營業執照;
(2)在杭繳費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在杭繳費單位地稅稅務登記證;
3、錢江經濟開發區注冊型企業提供《杭州市區社會保險申請表》;
4、開戶單位在辦理登記、開戶、人員參保同時,如屬延期辦理的需提供成立以來職工的工資總額報表(財務工資發放憑證);
5、行業單位參保:《行業單位確認表》及書面申請書。
或者撥打12333咨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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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杭州市企業辦理員工社保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須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它核准執業證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個體勞動者必須出示身份證件;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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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保費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D. 杭州市:單位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哪些材料
勞動合同,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增加表,U盤裡面拷上社保增加的數據,其他沒什麼了
E. 杭州新辦企業辦理社保開戶需要哪些材料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需要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進行開戶,社保內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容。
新社保開戶涉及到如下資料:
1、單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稅收登記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社會保險登記表。單位經辦人持上述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開戶手續即可,辦理後即可辦理勞動者的個人參保手續。
F. 杭州公司社保開戶流程
社會保險登記及單位開戶
從事生產經營的用人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內生產經營性用容人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依法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辦理手續:
新參保單位應填寫《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和《杭州市企業社會保險開戶、變更登記表》並持以下證件原件(正、副本均可)和復印件(各一份):
1.工商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駐杭辦事處憑杭州市政府經濟協作辦的注冊證);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3.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受理部門:
1.部省、市屬或無主管部門但納稅關系屬省、市地稅或開發區徵收分局的單位,由市社保局業務大廳受理。
2.區屬或無主管部門但實際納稅關系在各城區地稅分局的單位,由所在區社險辦受理(下同)。
交社保杭州企業是基數的28.9%,杭州員工占基數的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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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杭州新成立的公司要怎麼樣開通社保,在開通的時候要帶上什麼材料
杭州新成立的公司開通社保首先要到地稅局辦理登記:
社保費繳費單位登記(單位、個體戶適用)
一、繳費單位登記范圍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
二、所需資料(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加蓋公章或簽名。)
1、《社保繳費登記表(單位適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戶須提供);
3、 經辦人身份證、單位公章,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計劃生育 證明:
4、人其他資料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提供。
三、辦事流程
辦事步驟
第一步 備齊資料,辦理稅務登記局 辦理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二步: 辦理繳費登記 辦理地點:地稅服務廳
第三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地點: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12333)
備註:地稅服務廳含地稅社保廳及各辦稅服務廳。
四、所需時限:半小時
五、辦理須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稅服務廳辦理每一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
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15日申報繳費。
4、扣繳社保費與扣稅為同一賬戶,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稅費。
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建行開設扣稅(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託銀行扣繳稅(費)協議書》(可到地稅服務廳領取或地稅局網站下載),然後將其中的一份報送到地稅服務廳,否則無法通過扣稅(費)賬戶扣繳有關稅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六、咨詢途徑:社保局電話:12333,地稅服務廳:12366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