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問題,已經辭職了但社保顯示原單位仍然在交,對新單位交社保有影響嗎
參保信息顯示繳費不影響當事人將其轉入新單位繼續繳費。已經離職的,原公司就不會繼續為你交社保了,原單位會去社保局辦理減員手續,這樣你的社保就自動封停了。
當事人離職之後,原單位應依據規定及時辦理暫停繳費手續,否則會出現應繳未繳情況會對當事人、用人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辦理暫停繳費手續後,當事人的社保關系處於暫停繳費狀態,該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重新就業後將其轉入新單位繼續參保繳費即可,屆時前後繳費時長、個人賬戶余額累計計算。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1、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2、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3、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社會保險法對我國社會保險作出了基本規定,繳納辦法、申報辦法等條例及部門規章對詳細徵收及繳納作出了規定。
社會保險需要登記你的身份信息後才可以進行繳納,一般在同一統籌地區內,不可以重復繳納的。如不在同一統籌地區內,可能出現兩份社會保險的情況,這是各統籌地區信息不暢的結果,慢慢的會逐漸完善。
2. 辭職後,離職的那個月原單位是否會幫我交社保
按慣例,你走的當月是不會給你交社保的,但繳了以後再走另當別論。為保險起見,你最好找原機關單位問清楚。 社保卡一般都是單位到社保局統一辦的,你辦離職手續時可找單位管社保的經辦人要。
3. 自動離職後原公司會讓我轉社保嗎
不用的提供離職證明的,當您的原來公司離職後,原公司一定會幫你的社保停掉,如果不停掉,原來公司要一直為你繳納,我想沒一個會這么傻的,您進新公司後,只要把你社保卡交給新公司就可以了。
4. 離開公司後,原公司還在給我交社保
不必賠償公司,只要離職手續是齊全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讓原單位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5. 離職後,還可以繼續讓公司繳納社保么
辭職以後有兩種社保繳費方式,一是將個人檔案存放在當地人才中心,然後到社保中心辦理個人繳費手續,注意個人繳費是一年一次性繳費的,不是按月繳費的,二是找到新單位,將社保關系轉移到新單位續交
6. 已經離職了,為何以前的公司還在給我交社保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既然你已經離職,那麼就沒有必要將你的社保保版留在原工作單位,權這種情況,你只要及時的將你的社保從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那麼你以前的公司就不會再給你繳納社保費用了。
當然如果你還沒有辦理轉移社保的手續,很有可能你們公司沒有清楚你已經辦理離職,所以說他給你繳納社保的一個原因。那麼這種情況,如果他給你交了幾個月的社保對你而言並沒有什麼壞處,但是如果你的新工作單位也給你繳納社保這種情況,就會造成重復繳費的一個現象。如果重復交費的話,實際上重復交費的這一部分費用就需要退還給你本人。
當然如果沒有重復繳費的話,實際上對你本人來說也就沒有什麼影響。這樣的情況的話,你需要將你的社保基數從原工作單位轉移出來就行了,需要你工作單位做的就是一個人員的增加檢工作,把你從該單位減出去,然後你就可以正常轉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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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如果從原公司離職了,你會自己繳納社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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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已經離職了,原公司還在繼續發工資以及繳納社保。
工資返還可以做,也應該做,但是社保及公積金可以不用退還。
現在的公司不可能幫你補交試用期的保險,所以不用當心到時補交的問題。
9. 辭職後,新公司和原公司社保怎麼保證不斷繳
新公司入職社保續交可通過下面方法
社保從原單位轉出步驟:
1、離開原單位時, 到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等再次參保繳費後,在新的參保地的社保機構,出具原參保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一張轉入申請表。(本人去,也可以由新的參保單位經辦人去辦理)。
3、申請完後,如果符合轉入的條件,本人就等待社保的通知了,其餘的轉移手續、基金劃轉,就由接收方和轉出方的社保機構之間去聯系了。
4、雙方轉移手續完結後,新參保地的社保會通知你或你所在的單位經辦人員。
10. 離職之後原公司仍然幫助繳納社保
肯定不合理,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看,應當予以經濟補償,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最高內補償不超過12個月。如果只是容幫交年社保,肯定沒有12個月經濟補償那麼多。不過,已經算是良心老闆了,很多員工直接被除名啥都沒有。至於勞動合同,和老闆商量,因為解除勞動合同,你就有了索要補償金的證據,對老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