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怎麼辦
可以向原單位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
原單位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找仲裁,仲裁判了勝訴讓找法院執行。找法院,法院說沒有相關的法規條文,沒強制執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加收滯納金數額應不高於欠繳社會保險費數額。
⑵ 原單位欠費社保轉入新單位後原單位欠費怎麼辦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怎麼辦?
針對你這種情況,可以先與原單位協商,讓其為你補交所欠費用,如果說不成的情況也只能自己補齊相關費用,否則會影響新單位交納社保。
⑶ 原單位社保一直欠費怎麼解決
一、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文件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三、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⑷ 原單位欠費 我怎麼才能把社保轉出來
可以攜帶相關依據前往經開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4)原單位社保欠費擴展閱讀:
其他解決方法
根據《省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辦法》(省政府230號令)第五條規定:「各級地方稅務機關是社會保險費徵收主體,實行五項社會保險費由地稅務機關集中、統一徵收」
《關於全省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徵收的通知》第一條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從2001年7月1日起統一由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徵收」。
因此, 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你也可向地稅機關進行反映。
⑸ 原公司未停社保,又欠費多年,現在新公司又交不了,怎麼辦
回原單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去吧,只要勞動關系不存在了,原單位到社保局辦理了你的減員手續,一切問題都解決了,這是唯一的辦法,沒有第二。否則你就讓一紙合同活活栓死了,
⑹ 原單位社保欠費退不出要怎麼處理
一、原單位拖欠社保費,你可以向人社局社會保險處投訴要求單位交納。
二、你說的退不出是什麼意思?社保費補齊後,你可自由轉出,到達退休年齡享受養老待遇。
⑺ 原單位社保停繳,但是欠費三個月,現單位能繳進去嗎
可以的
社保繼續繳納,因為養老是累計繳納的
最好嘛還是每月按時繳納
醫療方面還是有影響的
⑻ 求解答原單位社保欠費,但給我做了減員,我現在入職新公司,原單位並沒有補齊欠費,新公司能給我交社保嗎
新公司可以給補交社保的,如果沒有事先談好補交社保的事情,就要自己全額交社保中包會公司交的那一部分。
⑼ 現單位要求轉社保,原單位欠費,如何將單位欠費自己補交
作為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為其補繳以前未繳納的社保。
單位如何給員工繳納社保:
1、先在企業的所在轄區開立企業社保帳戶
2、將企業內已參保的員工社保關系轉入本企業帳戶
3、在社保繳費首月在社保列印繳費明細單(明細單上包括員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繳費基數等)
4、辦理同城委託扣繳社保手續(這是到企業開戶銀行辦理)
5、以後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參保人員增加或減少表
由於各地的開立企業社保帳戶所需資料不一樣及辦理增加員工社保手續也不一樣,政策也經常調整,所以具體所需資料應按所在轄區社保規定辦理。
⑽ 原單位社會保險欠費,我簽下一家公司怎麼交保險
一:如果你們單位真的沒有社保戶頭,就說明你們單位不正規到一定程度了。國家規定,任何單位有義務幫員工繳納保險,如果他不給你交,這本身就是違法。他沒有這個資質,沒有這個社保戶頭就已經是違法經營,一般不可能。
二:如果他實際上有社保戶頭的,叫你自己去交。其實就是為了省錢。如果你自己去交,屬於個人參保,交的保險不可能是全險,比如生育、失業和工傷,都是必須由單位來交一部分的,個人來交保險的話就只能保養老和醫療。這樣子說:比如你單位來交保險的話,保5險,總計要交500一個月,那麼單位要出250,你要出250。這個錢交出去以後500元都在你社保的賬戶里,以後還是屬於你使用。但是你個人去交,你能交的就只有兩個險,那總共交100,雖說你單位給你報銷了,你交出去100,單位又還給你100,但是在你社保賬戶裡面的錢只有100元。而且遇到你工傷、失業、生育(女的有)啥的,你就沒錢賠。所以虧的還是你~~(裡面所涉及的數字就是這個意思,並不是確切數字,具體繳納的金額根你當地的社保水平和你的工資水平還有單位願意給你繳納的基數等等都會有所影響)
三:這樣子的情況我個人不同意自己交,有個單位,他就該給你交保險。如果現在息事寧人,那麼以後出了事等著維權又麻煩了。你是在什麼城市,沒聽說過個人交保險要當地戶口,這可能是各地的勞保政策吧。轉戶口的話這個話題太大了,也不曉得你是什麼個情況,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