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請問一下: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由單位發放還是社保發入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規定: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其工資或者生育津貼以及生育、流產的醫療費用,所在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但深圳市工資條例規定,員工的產假工資由公司支付。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職業女性休產假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由社保統籌基金報銷相關醫療費和發放生育津貼;職業女性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2. 產假工資是由公司發還是社保局發
參加生育保險的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回保險的,按女職工答產假前的工資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有明確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3. 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社保局發的還是單位發的
參加生育保險的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版,按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權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有明確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4. 請問:女職工請計生假期間的工資是由公司發還是社保局或醫保局發謝謝!
你好 ,你女職工計生假期間工資由公司發放。 參加生育保險的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專貼由生育保屬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有明確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5. 休產假,工資是公司支付還是社保局支付
如果是企業給你繳納生育保險,並且符合領取的條件,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社保中心負責發放的。
如果單位違規未給你繳納,那麼就應該由單位承擔。
6. 休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社保局發還是公司發
公司。
根據我國計劃生育辦法和各省市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懷孕女內職員享受國家規定產假期間容,產假工資照發,享受全勤待遇。
目前我國產假工資公司一般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給員工,其主要目的就是保證生育女職員產假期間基本生活。
那就是在已實行生育津貼發放制度地區,生育津貼包含產假基本工資,生育津貼具有產假工資性質,社保機構將生育津貼發放給用人單位,再由用人單位發放給職工。
7. 休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由社保局支付,還是公司支付
休產假期間的工資是由社保局的生育保險進行支付的。
根據《生育保險辦法》第十四條 生育津貼是女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計發。
第十五條 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關於產假的規定執行。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十六條 按照國家規定由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或者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等支付的生育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7)產假期間工資是公司發還是社保局發擴展閱讀:
《生育保險辦法》第十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依法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十二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其他項目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指職工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扎及復通手術、實施人工流產術或者引產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第十三條 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在協議醫療服務機構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符合生育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需急診、搶救的,可在非協議醫療服務機構就醫。
8. 產假期間工資是企業發還是社保局發
參加生育保險的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有明確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9. 產假的工資是公司發還是社保局發
產假工資是來有單位發的。自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章 生育調節 第十四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和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鼓勵晚婚晚育, 提倡少生優 生。 漢族公民男年滿 25 周歲,女年滿 23 周歲;達到晚婚年齡結婚後初次生育的為晚育。第二十五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社會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 除國家規定的 婚假外,增加婚假 20 天。女職工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 30 天產假,給予男方 護理假 15 天。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第二十六條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按國家規定休假,工資獎金照發。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有規定第十四條 女職工生育產假為90天。 難產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大。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其生育前一個月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從生育保險基金中全額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