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是進公司以後就開始買還是試用期轉正以後才開始買
進入公司就購買。因進入公司就與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1)社保進公司多久可以買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2. 一般員工入職多久企業要給員工購買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如果由於某種原因在當月不能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在次月進行補繳,但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應按萬分之五/日繳納滯納金。
公司給員工一入職就辦理社會保險,一是為了避免勞動糾紛,二是為了規避工傷風險,如果是崗位風險較大工種的建議還是從用工之日起辦理社會保險,以免一旦發生工傷,企業承擔的費用更多。
3. 新員工入職後公司應該在什麼時候為員工購買社保
新員工入職後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公司應該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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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4. 社會保險是從員工進入公司後多久開始購買
按勞動法規定
從你試用期開始
公司就該為你辦理社會養老、醫療、失業、回工傷、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答積金的
他不給你買是他想省下很多錢
因為公司為員工買保險要花很多錢
200元是遠遠不夠的
比如說養老保險個人負擔百分之八
公司要負擔百分之十九
社會平均工資最低也要1600多了
你算算
公司要給你花多少錢呢
5. 入職多久公司才買社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內會保險登記。容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職日,所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即進行社保繳納申報,那麼企業最晚應在員工入職30日內為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比如員工5號入職,那麼在他入職後的下個月5號之前,必須辦理社保申報。
6. 進入公司後多久買社保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版申請辦理社權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試用期也不例外,在試用期內也應該有享受保險,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或自願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而且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如果沒交可以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7. 進公司工作多久才會買社保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8. 入職後多長時間公司應該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請回答的時候提供法律依據,謝謝!
我國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已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自進用工單位起一個月內,用工方必需完成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手續,並辦理各項社保上報。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試用期也不例外,在試用期內也應該有享受保險,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或自願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而且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如果沒交可以勞動監察大隊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