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人單位不為職工 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怎麼辦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回納養老保險答費,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將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對用人單位處以應繳養老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② 單位不做用工登記就可以給職工上保險嗎
社保不可以。
③ 不辦理就業登記減退就一定不能在新單位辦社保嗎
社保直接轉入即可。
就業登記需單位攜帶相關材料到社保辦理,這個不需要回個人辦。
實現就業答人員被用人單位(含個體工商戶)招用,由用人單位於招用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材料到注冊或經營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以下簡稱「單位就業登記」):
(一)單位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二)與實現就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三)所招用實現就業人員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復印件及《就業失業登記證》;
(四)《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就業登記表》;一式四份
(五)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和辦事人員的《居民身份證》;
(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七)社保登記證。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註:以上材料均需要復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④ 天津的企業法人代表要在自己單位上社保,去勞動局做用工備案,竟然不給備案
原勞動部關於《實施〈勞動法〉中有關勞動合同問題的解答》的第一問中說明:「按照勞動部勞部發〔1994〕360號文的規定,廠長、經理是由其上級部門聘任(委任)的,應與聘任(委任)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公司制的企業廠長、經理和有關經營管理人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有關經理和經營管理人員的規定與董事會簽訂勞動合同」。可能正是基於這個文件及其依據的「勞部發〔1994〕360號文」(即《勞動部關於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通知》)的規定,一些地區的社會保險機構才不辦理企業為其法定代表人進行的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⑤ 您好,我想問問,社保和網上用工登記必須是同一個單位么
沒法操作的
單位給你繳納社保的前提,是辦理用工登記。
如果你已經在一家公司辦理了用工,那麼就業備案也就做了。
在同一個城市,一個身份證只能與一個單位辦理就業備案手續。
⑥ 之前的單位簽有有合同,也上了社保,只是招工登記表上沒有勞動局的印章,這樣能算工齡么
沒有勞動局的印章,就不算正式招工,之前的工作不能算工齡,年休假看單位的執行情況,嚴格來說只要符合要求都是可以,不管是什麼用工形式。
⑦ 用工備案,企業是否一定要辦因為單位要給員工辦理社保,是否需要辦理
是的,現在必須要先去勞動局做招工備案(也就是6號表蓋章),就失業證社保不看,勞動局做招工時需要。
拿6號表復印件和社保增減的表社保才能受理加人,同時如果這個人是新參保的還必須帶這個人的身份證原件去,如果是以前上過保險的就必須帶此人的養老保險手冊去。
(7)單位只上社保不做用工登記擴展閱讀:
主要條例:
1、從2007年起,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招用依法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單位都應到登記注冊地的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
到2008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都要建立以簽訂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備案制度,並依託金保工程勞動保障業務專網,實現國家、省、市三級勞動用工信息數據的交換與共享,基本建立全國勞動用工信息基礎資料庫。
2.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的信息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招用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人數、職工姓名、時間等。
3.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